2016年澳大利亞官方共通報64起食品召回事件。統(tǒng)計發(fā)現,在所有的召回當中,以標簽不合格情況居多,其他還包括微生物項目不合格、檢出異物、檢出毒素等。
標簽不合格居多
進一步細分來看,標簽不合格的情況共發(fā)生33例,其中又以未標注過敏原信息的情況居多(31例),其余兩例分別為保質期與有效期錯誤。
微生物指標不合格列第二
除標簽不合格外,沙門氏菌、大腸桿菌、霉菌、李斯特菌等指標不合格列第二大類召回原因,共計18例。
異物問題列第三
產品中出現鐵片、玻璃、塑料等異物排第三位,共計8例。
其他還包括檢出生物毒素(1例)、生產過程出錯導致產品可能出現不合格(1例)等。
按照澳新食品標準法典規(guī)定,食品中若含有麩質、甲殼類、蛋類、魚類、奶、花生、大豆、芝麻籽、樹生堅果類、亞硫酸鹽,需要標注過敏原信息。
在此提醒國內出口企業(yè),對澳出口應嚴格按照澳新食品標準法典規(guī)定控制產品質量,滿足澳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