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4日,巴西外貿委員會管理執(zhí)行委員會(GECEX)發(fā)布2025年第803號決議,對原產于中國的掛鎖(葡萄牙語:cadeados)作出第五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決定繼續(xù)對中國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稅額維持不變,同現(xiàn)行反傾銷稅10.11美元/千克。本案涉及南共市稅號8301.10.00項下的產品。用于自行車、摩托車、筆記本電腦、槍械、通過生物識別、藍牙或其他無線技術解鎖、使用鏈條而非鎖桿的鎖具不適用本案的反傾銷措施。本決議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1994年9月6日,巴西對原產于中國的掛鎖(自行車掛鎖除外)啟動反傾銷調查。1995年12月29日,巴西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
此后,巴西先后四次對原產于中國的掛鎖發(fā)起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并分別于2001年12月4日、2007年11月14日、2013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13日四次作出肯定性終裁,第四次日落復審終裁決定對原產于中國的掛鎖征收10.11美元/千克的反傾銷稅,該措施暫停一年實施。2021年1月6日,巴西外貿委員會管理執(zhí)行委員會發(fā)布2020年第142號決議,決定繼續(xù)對中國的掛鎖征收反傾銷稅,稅額為10.11美元/千克,有效期為5年,至2024年11月13日終止。2024年11月12日,巴西發(fā)展、工業(yè)、貿易和服務部外貿秘書處(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發(fā)布2024年第62號公告,應巴西國內企業(yè)AssaAbloy Brasil Indústria e Comércio Ltda、Pado S.A. Industrial, Comercial e Importadora和Stam Metalúrgica S.A.于2024年7月11日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中國的掛鎖發(fā)起第五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
原文:https://www.in.gov.br/en/web/dou/-/resolucao-gecex-n-803-de-23-de-outubro-de-2025-66488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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