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6日,以色列衛(wèi)生部發(fā)布進口食品命令(第522203523)及不執(zhí)行某些食品標簽指令的通知內容如下:
(1)從8月8日到12月25日進口的有在歐盟國家銷售的礦泉水,可以以原包裝進口到以色列;
(2)這些進口礦泉水應有英文標簽;
(3)這些進口礦泉水符合法律的所有要求和規(guī)定(希伯來語標簽除外);
(4)不強制使用紅色食品標志貼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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