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4日,美FSIS發(fā)布《采用條碼來驗證運輸標志缺失或運輸標志完全不合法的進口商品合格情況》(編號:81-16)。該通報向檢驗項目人員(IPP)提供指示,以指導其采用條碼來驗證運輸標志缺失或運輸標志完全不合法的進口產(chǎn)品集裝箱,是否符合隨附的國外檢驗證書要求。該通報僅適用于提供了書面程序的運輸單元和證書,和有資格參與該程序的國外企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