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杭州舉行的“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和工具檢驗工作研討會”上獲悉,我國即將對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和工具等制品實行生產許可證市場準入制度,質檢部門今后也將進一步加強對食品用塑料包裝的安全檢驗檢測工作。
雖然國家對食品包裝作出了要求,但這些標準卻僅限于尺寸、外觀、強度及物理機械性能等,對溶劑殘留量等有害物質的檢測項目和標準沒有涉及。此次研討會上針對非復合膜袋類、復合膜袋類、片材類、編織類、包裝容器、餐飲容器和食品用工(器)具7個產品單元的36種塑料產品的檢驗項目、檢驗方法及相關標準,還有即將推行的生產許可通則、細則等內容展開了熱烈的討論,這將對下一步食品用塑料的質量安全監(jiān)管工作提供切實有效的執(zhí)法依據。
廣東省WTO/TBT通報咨詢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