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9 月 9 日,歐洲議會正式通過立法決議,修訂《廢棄物框架指令》中紡織品與食品廢棄物相關內容。
在歐盟生產紡織品的生產商必須在該指令生效后30個月內,通過每個成員國設立的新的生產者責任(EPR)計劃,支付其收集、分類和回收的成本。 這些規(guī)定將適用于所有生產者,包括使用電子商務工具的生產者,無論它們是在歐盟國家還是在歐盟以外建立。 微型企業(yè)將有額外的一年時間來遵守EPR要求。
新規(guī)將涵蓋服裝和配飾、帽子、鞋類、毯子、床單以及窗簾等產品。在議會的倡議下,歐盟國家也可能為床墊生產商設立EPR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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