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31日,據(jù)《喀麥隆論壇報》報道,喀麥隆總理近日簽署了喀麥隆《進口商品裝船前合規(guī)性檢驗章程》(Peace),根據(jù)該章程,出口至喀麥隆的商品需在出口國按照喀麥隆標準對該商品進行合規(guī)性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裝船進入喀麥隆領土。
喀麥隆進口商品量大于出口商品量。其進口的商品主要為食品(魚、礦泉水、牛奶、蛋黃醬、果汁、果醬等)、建筑材料(鋼筋、鋼板等)、衛(wèi)生用品(潔牙用具、肥皂、洗發(fā)水、香水等)。然而,相當部分的進口商品并不符合喀麥隆標準,以建筑材料為例,部分鋼筋的長度和半徑不合標準。
實行該章程有如下優(yōu)點:首先,喀麥隆標準及質量署(Anor)檢驗部門負責人表示:“有降低減少不合規(guī)商品流入喀麥隆的風險”;其次,鑒于商品到岸后進行質檢需要時間,在裝船前進行合規(guī)性檢驗有助于減少商品在杜阿拉港口的滯港時間;最后,該負責人表示喀麥隆標準及質量署缺乏質檢設備及實驗室,而外國則擁有能夠進行壓力測試的實驗室。該負責人的這一判斷揭示了一個大家并不總是能注意到的事實:標準及質量署在工作中難免會需要檢測有毒物質并評估其數(shù)量。例如許多食物(椰棗、咖啡、牛奶、奶酪等)中含有能提高致癌風險的黃曲霉素。因此,喀麥隆標準及質量署署長建議進口商品今后應在出口國由該國檢驗部門認證的機構進行合規(guī)性檢驗。
法令中的另外一項重要內容為該合規(guī)性檢驗的費用由出口方承擔,這減輕了喀麥隆企業(yè)的負擔??傮w來說,該法令旨在保護喀麥隆消費者的健康和安全、保護環(huán)境、改善喀基礎設施服務質量。該法令將適用于所有須遵守喀國標準的進口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