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卡塔爾向WTO提交了QS 05/最終標準草案/GSO 2738:2024《電動洗衣機——能效和水效性能要求》,該草案的具體內容如下: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額定洗滌容量不超過25公斤的電動洗衣機,包括具有附加烘干功能的洗衣機(但僅涵蓋洗滌功能)。
能效和水效要求
規(guī)定了電動洗衣機的能效和水效性能要求,以確保產(chǎn)品能夠貼上有效的能效標簽。
標準明確了單位功效耗電量、用水量的限定值,以及節(jié)能和節(jié)水評價值。
測試和運行要求
洗衣機需按照GSO 1899標準運行。
標準未涵蓋安全要求,相關要求由GSO IEC 60335-2-7標準覆蓋。
標準規(guī)定了能效和水效等級的劃分,旨在幫助消費者識別產(chǎn)品的節(jié)能和節(jié)水性能。
公眾咨詢和生效日期:
草案已提交至WTO進行公眾咨詢,意見征詢期為公告發(fā)布后的60天。
這些要求旨在提升電動洗衣機的能源效率和水資源利用效率,符合卡塔爾及海灣合作委員會(GCC)的環(huán)保和可持續(xù)發(fā)展目標。
該標準的通過和生效日期尚未確定。
轉載鏈接:http://itpp.trb.mofcom.gov.cn/article/cslx/flfg/202501/22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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