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4日,越南的射頻監(jiān)管機構(gòu)-信息和通信部(MIC)發(fā)布了01/2021/TT-BTTTT號通告,該通告將于2021年7月1日開始生效。為了充分理解該通告,建議結(jié)合11/2020/TT-BTTTT號通告來閱讀。
最值得注意的更新和補充如下:
(1)QCVN 54:2020/BTTTT(2.4GHz);
(2)QCVN 74:2020/BTTTT(SRD發(fā)射器和收發(fā)器,用于工作在1GHz-40GHz設備的非特定應用);
(3)QCVN 117:2020/BTTTT(陸地移動終端設備);
(4)QCVN 122:2020/BTTTT(用于LPWAN的無線電發(fā)射器和收發(fā)器);
(5)QCVN 101:2020/BTTTT(用于手機、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的鋰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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