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9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處(MFDS)發(fā)布了第2019-209號公告,為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免受食品的不恰當標識或廣告侵害,增強國民健康,擬制定《食品等的不恰當標示或廣告的內容標準》,該標準將對《食品等的標示、廣告相關法律實施令》第3條第2項中食品等的不恰當標示或廣告內容作出具體規(guī)定。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截至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