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大利亞/新西蘭標準局發(fā)布AS/NZS 4417.2:2012電子電氣產品合規(guī)標志標準第四版修訂標準A4:2017。該修訂擴展了管控產品列表,重新劃分了部分產品的安全級別,還更新了部分產品的定義。
LED燈泡,小夜燈等6類產品被新增到強制認證產品范圍。標準規(guī)定,2018年6月1日起,進入澳洲市場的LED燈泡和小夜燈等產品必須先申請強制性安全證書(俗稱:SAA)。
具體如下:
1)新增澳大利亞Level 3強制管控產品:除LED燈泡和小夜燈外,電暖水袋、直流隔離器、噴膠槍和柔性電熱毯(被)也將在2018年6月1日起強制執(zhí)行;
2)新增新西蘭Level 2產品:平衡車、直流/交流電動汽車(EV)充電樁、電纜組件、帶線控制和保護裝置,這幾類產品自2017年6月30日起,若銷往新西蘭,至少需提供符合標準的相關測試報告(也可申請安全證書);
3)安全級別劃分:自2018年6月1日起,柔性加熱墊、地板拋光機/洗滌器、電視接收器這三類產品從澳大利亞Level 3產品降為Level 2產品,同時從新西蘭Level 2列表中刪去;
4)產品定義更新:柔性加熱墊、治療燈和墻壁開關等產品描述也在此修訂中作了更新。
在此提醒國內生產企業(yè),關注各國各地區(qū)法規(guī)準入更新,確保產品符合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