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7日,SCCS發(fā)布了關于五種物質的公眾意見,截止日期為2017年5月14日。五種物質及其安全意見見下表:
物質 | 安全意見 |
口腔護理產品中使用的水溶性鋅鹽water-soluble zinc salts | 用于成人和7至17的孩童使用的牙膏和漱口水中是安全的;鋅用于6個月至6歲使用的牙膏中是安全的;對1-17歲孩童的影響需進一步研究。 |
甲氧基丙氨基環(huán)己烯基乙氧基乙基氰基乙酸酯 | 基于提供的數據,在化妝品中用作UV過濾劑且最大濃度為5%時不能排除其遺傳毒性的可能性; |
二氧化鈦(納米形式) | 無充分數據顯示該物質在噴霧類產品中用作防曬劑時,最高濃度為5.5%是安全的;吸入毒性數據未提供。 |
堿性藍 99 | 用作染發(fā)劑且最高濃度為1.0%,無法評估其安全性。 |
二甲基哌嗪鎓氨基吡唑并吡啶 | 該物質用于氧化型染發(fā)劑中且最高濃度為2%時是安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