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公眾咨詢,歐盟委員會根據(jù)REACH法規(guī)(EC No.1907/2006)討論了紡織服裝產(chǎn)品中擬限制的有害物質(zhì)范圍。歐盟委員會正在擬定限制草案,并計劃在夏季之前由REACH委員會討論。
歐盟委員會建議禁令分兩個階段實施,與“皮膚直接長時間接觸”的物品首先被覆蓋。此外,除了服裝用品和鞋類外,還將覆蓋一些紡織品,如床上用品,枕頭套和毛巾。
2017年2月,歐盟委員會組織了包括紡織和服裝生產(chǎn)專家、行業(yè)協(xié)會、非政府組織和成員國在內(nèi)的利益相關方舉行技術研討會,討論限制的范圍、可能的豁免、要覆蓋的物質(zhì)及限量要求。
服裝和鞋類國際RSL管理組織(AFIRM)要求澄清哪些材料可以豁免。該組織還要求澄清是否包括由聚合物和其他材料制成的服裝,鞋類和紡織品的非紡織品,如紐扣,拉鏈,鉤子,鉤扣,鞋底等。
擬議的限制物質(zhì)有:
——甲醛;
——鎘、鉻、砷和鉛化合物;
——氯化芳烴;
——鄰苯二甲酸酯;
——非質(zhì)子溶劑;
——苯和多芳烴(PAHs);
——偶氮染料和芳香胺;
——喹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