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斯里蘭卡 |
2. | 負責機構: 食品控制管理局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食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X]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2015年(食品標簽和廣告)法規(guī)草案:頁數(shù):24頁 使用語言:英文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這些(食品標簽和廣告)法規(guī)草案提出了幾項要求: ? 包裝或容器內所含任何食品必須按照這些標準粘貼標簽,否則任何人不得運輸、分銷、儲存、銷售、為銷售提供、展銷或寄售或廣告銷售。包裝或容器的主要位置必須注明: a. 用三種語言中的任意兩種語言注明常用名; b. 品牌名或商品名; c. 包裝或容器凈含量; ? 任何標簽必須用三種語言的任意一或兩種語言包括下述信息: a. 一份完整的成分名單; b. 制造商/分銷商名稱和地址; c. 在進口食品情況下: i. 進口商名稱和地址; ii. 斯里蘭卡境內包裝箱或分銷商的名稱和地址; d. 批號或代碼; e. 出廠日期; f. 在散裝進口或改包裝食品的情況下: i. 出廠日期; ii. 改包裝日期; g. 如進口食品,產(chǎn)地國; h. 如有的話,消費者警告; ? 電離輻射國際符號應在常用名附近用綠色標注。經(jīng)電離輻射處理過的食品標簽還應有標明處理方式的書面說明,該說明應位于該食品常用名附近; ? 必須提供一認可機構或主管當局提供的有效證明,以便粘貼有機食品標簽; ? 要求提供食品主管當局的事先書面批準,以便獲得含任何食品健康聲明或營養(yǎng)功能聲明的標簽或廣告。 本法規(guī)還應包括以下表格: ? 表I –法規(guī)4 (1)(a); ? 表II–法規(guī)5 (c); ? 表III–法規(guī)7 (2); ? 表IV–營養(yǎng)標簽; ? 表V–營養(yǎng)參考值(NRV); ? 表VI - 營養(yǎng)健康聲明的采用; ? 表VI – 營養(yǎng)成分的條件; ? 表VIII–2007年斯里蘭卡建議膳食營養(yǎng)素供給量(RDA); 表IX–食品內可添加的維生素、礦物質、氨基酸、核苷酸許可名單。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X]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CAC/GL1-1979,CAC/GL2-1985,CAC/GL23–1997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X]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10. |
擬批準日期:
2015年11月16日 擬公布日期: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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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 ] 貿(mào)易促進措施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DirectorGeneralofHealthServices MinistryofHealth "Suwasiripaya" No.385,Rev.BaddegamaWimalawansaTheroMawatha Colombo-10 SriLanka Tel:+(9411)2694860 Fax:+(9411)2693869 E-mail:codexcontact@gmail.com dr.mahipal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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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DirectorGeneralofHealthServices MinistryofHealth "Suwasiripaya" No.385,Rev.BaddegamaWimalawansaTheroMawatha Colombo-10 SriLanka Tel:+(9411)2694860 Fax:+(9411)2693869 E-mail:codexcontact@gmail.com dr.mahipal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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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食品標簽和廣告)法規(guī)草案提出了幾項要求: ? 包裝或容器內所含任何食品必須按照這些標準粘貼標簽,否則任何人不得運輸、分銷、儲存、銷售、為銷售提供、展銷或寄售或廣告銷售。包裝或容器的主要位置必須注明: a. 用三種語言中的任意兩種語言注明常用名; b. 品牌名或商品名; c. 包裝或容器凈含量; ? 任何標簽必須用三種語言的任意一或兩種語言包括下述信息: a. 一份完整的成分名單; b. 制造商/分銷商名稱和地址; c. 在進口食品情況下: i. 進口商名稱和地址; ii. 斯里蘭卡境內包裝箱或分銷商的名稱和地址; d. 批號或代碼; e. 出廠日期; f. 在散裝進口或改包裝食品的情況下: i. 出廠日期; ii. 改包裝日期; g. 如進口食品,產(chǎn)地國; h. 如有的話,消費者警告; ? 電離輻射國際符號應在常用名附近用綠色標注。經(jīng)電離輻射處理過的食品標簽還應有標明處理方式的書面說明,該說明應位于該食品常用名附近; ? 必須提供一認可機構或主管當局提供的有效證明,以便粘貼有機食品標簽; ? 要求提供食品主管當局的事先書面批準,以便獲得含任何食品健康聲明或營養(yǎng)功能聲明的標簽或廣告。 本法規(guī)還應包括以下表格: ? 表I –法規(guī)4 (1)(a); ? 表II–法規(guī)5 (c); ? 表III–法規(guī)7 (2); ? 表IV–營養(yǎng)標簽; ? 表V–營養(yǎng)參考值(NRV); ? 表VI - 營養(yǎng)健康聲明的采用; ? 表VI – 營養(yǎng)成分的條件; ? 表VIII–2007年斯里蘭卡建議膳食營養(yǎng)素供給量(RDA); 表IX–食品內可添加的維生素、礦物質、氨基酸、核苷酸許可名單。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DirectorGeneralofHealthServices MinistryofHealth "Suwasiripaya" No.385,Rev.BaddegamaWimalawansaTheroMawatha Colombo-10 SriLanka Tel:+(9411)2694860 Fax:+(9411)2693869 E-mail:codexcontact@gmail.com dr.mahipal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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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DirectorGeneralofHealthServices MinistryofHealth "Suwasiripaya" No.385,Rev.BaddegamaWimalawansaTheroMawatha Colombo-10 SriLanka Tel:+(9411)2694860 Fax:+(9411)2693869 E-mail:codexcontact@gmail.com dr.mahipal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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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食品標簽和廣告)法規(guī)草案提出了幾項要求: ? 包裝或容器內所含任何食品必須按照這些標準粘貼標簽,否則任何人不得運輸、分銷、儲存、銷售、為銷售提供、展銷或寄售或廣告銷售。包裝或容器的主要位置必須注明: a. 用三種語言中的任意兩種語言注明常用名; b. 品牌名或商品名; c. 包裝或容器凈含量; ? 任何標簽必須用三種語言的任意一或兩種語言包括下述信息: a. 一份完整的成分名單; b. 制造商/分銷商名稱和地址; c. 在進口食品情況下: i. 進口商名稱和地址; ii. 斯里蘭卡境內包裝箱或分銷商的名稱和地址; d. 批號或代碼; e. 出廠日期; f. 在散裝進口或改包裝食品的情況下: i. 出廠日期; ii. 改包裝日期; g. 如進口食品,產(chǎn)地國; h. 如有的話,消費者警告; ? 電離輻射國際符號應在常用名附近用綠色標注。經(jīng)電離輻射處理過的食品標簽還應有標明處理方式的書面說明,該說明應位于該食品常用名附近; ? 必須提供一認可機構或主管當局提供的有效證明,以便粘貼有機食品標簽; ? 要求提供食品主管當局的事先書面批準,以便獲得含任何食品健康聲明或營養(yǎng)功能聲明的標簽或廣告。 本法規(guī)還應包括以下表格: ? 表I –法規(guī)4 (1)(a); ? 表II–法規(guī)5 (c); ? 表III–法規(guī)7 (2); ? 表IV–營養(yǎng)標簽; ? 表V–營養(yǎng)參考值(NRV); ? 表VI - 營養(yǎng)健康聲明的采用; ? 表VI – 營養(yǎng)成分的條件; ? 表VIII–2007年斯里蘭卡建議膳食營養(yǎng)素供給量(RDA); 表IX–食品內可添加的維生素、礦物質、氨基酸、核苷酸許可名單。 |
1. | 通報成員:斯里蘭卡 |
2. | 負責機構: 食品控制管理局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食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X]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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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2015年(食品標簽和廣告)法規(guī)草案:頁數(shù):24頁 使用語言:英文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這些(食品標簽和廣告)法規(guī)草案提出了幾項要求: ? 包裝或容器內所含任何食品必須按照這些標準粘貼標簽,否則任何人不得運輸、分銷、儲存、銷售、為銷售提供、展銷或寄售或廣告銷售。包裝或容器的主要位置必須注明: a. 用三種語言中的任意兩種語言注明常用名; b. 品牌名或商品名; c. 包裝或容器凈含量; ? 任何標簽必須用三種語言的任意一或兩種語言包括下述信息: a. 一份完整的成分名單; b. 制造商/分銷商名稱和地址; c. 在進口食品情況下: i. 進口商名稱和地址; ii. 斯里蘭卡境內包裝箱或分銷商的名稱和地址; d. 批號或代碼; e. 出廠日期; f. 在散裝進口或改包裝食品的情況下: i. 出廠日期; ii. 改包裝日期; g. 如進口食品,產(chǎn)地國; h. 如有的話,消費者警告; ? 電離輻射國際符號應在常用名附近用綠色標注。經(jīng)電離輻射處理過的食品標簽還應有標明處理方式的書面說明,該說明應位于該食品常用名附近; ? 必須提供一認可機構或主管當局提供的有效證明,以便粘貼有機食品標簽; ? 要求提供食品主管當局的事先書面批準,以便獲得含任何食品健康聲明或營養(yǎng)功能聲明的標簽或廣告。 本法規(guī)還應包括以下表格: ? 表I –法規(guī)4 (1)(a); ? 表II–法規(guī)5 (c); ? 表III–法規(guī)7 (2); ? 表IV–營養(yǎng)標簽; ? 表V–營養(yǎng)參考值(NRV); ? 表VI - 營養(yǎng)健康聲明的采用; ? 表VI – 營養(yǎng)成分的條件; ? 表VIII–2007年斯里蘭卡建議膳食營養(yǎng)素供給量(RDA); 表IX–食品內可添加的維生素、礦物質、氨基酸、核苷酸許可名單。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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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X]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CAC/GL1-1979,CAC/GL2-1985,CAC/GL23–1997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X]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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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擬批準日期:
2015年11月16日 擬公布日期: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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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 ] 貿(mào)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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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DirectorGeneralofHealthServices MinistryofHealth "Suwasiripaya" No.385,Rev.BaddegamaWimalawansaTheroMawatha Colombo-10 SriLanka Tel:+(9411)2694860 Fax:+(9411)2693869 E-mail:codexcontact@gmail.com dr.mahipal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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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DirectorGeneralofHealthServices MinistryofHealth "Suwasiripaya" No.385,Rev.BaddegamaWimalawansaTheroMawatha Colombo-10 SriLanka Tel:+(9411)2694860 Fax:+(9411)2693869 E-mail:codexcontact@gmail.com dr.mahipal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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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斯里蘭卡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15-12-04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2015年(食品標簽和廣告)法規(guī)草案: |
內容簡述:
這些(食品標簽和廣告)法規(guī)草案提出了幾項要求:
? 包裝或容器內所含任何食品必須按照這些標準粘貼標簽,否則任何人不得運輸、分銷、儲存、銷售、為銷售提供、展銷或寄售或廣告銷售。包裝或容器的主要位置必須注明: a. 用三種語言中的任意兩種語言注明常用名; b. 品牌名或商品名; c. 包裝或容器凈含量; ? 任何標簽必須用三種語言的任意一或兩種語言包括下述信息: a. 一份完整的成分名單; b. 制造商/分銷商名稱和地址; c. 在進口食品情況下: i. 進口商名稱和地址; ii. 斯里蘭卡境內包裝箱或分銷商的名稱和地址; d. 批號或代碼; e. 出廠日期; f. 在散裝進口或改包裝食品的情況下: i. 出廠日期; ii. 改包裝日期; g. 如進口食品,產(chǎn)地國; h. 如有的話,消費者警告; ? 電離輻射國際符號應在常用名附近用綠色標注。經(jīng)電離輻射處理過的食品標簽還應有標明處理方式的書面說明,該說明應位于該食品常用名附近; ? 必須提供一認可機構或主管當局提供的有效證明,以便粘貼有機食品標簽; ? 要求提供食品主管當局的事先書面批準,以便獲得含任何食品健康聲明或營養(yǎng)功能聲明的標簽或廣告。 本法規(guī)還應包括以下表格: ? 表I –法規(guī)4 (1)(a); ? 表II–法規(guī)5 (c); ? 表III–法規(guī)7 (2); ? 表IV–營養(yǎng)標簽; ? 表V–營養(yǎng)參考值(NRV); ? 表VI - 營養(yǎng)健康聲明的采用; ? 表VI – 營養(yǎng)成分的條件; ? 表VIII–2007年斯里蘭卡建議膳食營養(yǎng)素供給量(RDA); 表IX–食品內可添加的維生素、礦物質、氨基酸、核苷酸許可名單。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DirectorGeneralofHealthServices MinistryofHealth "Suwasiripaya" No.385,Rev.BaddegamaWimalawansaTheroMawatha Colombo-10 SriLanka Tel:+(9411)2694860 Fax:+(9411)2693869 E-mail:codexcontact@gmail.com dr.mahipal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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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DirectorGeneralofHealthServices MinistryofHealth "Suwasiripaya" No.385,Rev.BaddegamaWimalawansaTheroMawatha Colombo-10 SriLanka Tel:+(9411)2694860 Fax:+(9411)2693869 E-mail:codexcontact@gmail.com dr.mahipal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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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斯里蘭卡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15-12-04如下信息: |
這些(食品標簽和廣告)法規(guī)草案提出了幾項要求: ? 包裝或容器內所含任何食品必須按照這些標準粘貼標簽,否則任何人不得運輸、分銷、儲存、銷售、為銷售提供、展銷或寄售或廣告銷售。包裝或容器的主要位置必須注明: a. 用三種語言中的任意兩種語言注明常用名; b. 品牌名或商品名; c. 包裝或容器凈含量; ? 任何標簽必須用三種語言的任意一或兩種語言包括下述信息: a. 一份完整的成分名單; b. 制造商/分銷商名稱和地址; c. 在進口食品情況下: i. 進口商名稱和地址; ii. 斯里蘭卡境內包裝箱或分銷商的名稱和地址; d. 批號或代碼; e. 出廠日期; f. 在散裝進口或改包裝食品的情況下: i. 出廠日期; ii. 改包裝日期; g. 如進口食品,產(chǎn)地國; h. 如有的話,消費者警告; ? 電離輻射國際符號應在常用名附近用綠色標注。經(jīng)電離輻射處理過的食品標簽還應有標明處理方式的書面說明,該說明應位于該食品常用名附近; ? 必須提供一認可機構或主管當局提供的有效證明,以便粘貼有機食品標簽; ? 要求提供食品主管當局的事先書面批準,以便獲得含任何食品健康聲明或營養(yǎng)功能聲明的標簽或廣告。 本法規(guī)還應包括以下表格: ? 表I –法規(guī)4 (1)(a); ? 表II–法規(guī)5 (c); ? 表III–法規(guī)7 (2); ? 表IV–營養(yǎng)標簽; ? 表V–營養(yǎng)參考值(NRV); ? 表VI - 營養(yǎng)健康聲明的采用; ? 表VI – 營養(yǎng)成分的條件; ? 表VIII–2007年斯里蘭卡建議膳食營養(yǎng)素供給量(RDA); 表IX–食品內可添加的維生素、礦物質、氨基酸、核苷酸許可名單。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DirectorGeneralofHealthServices MinistryofHealth "Suwasiripaya" No.385,Rev.BaddegamaWimalawansaTheroMawatha Colombo-10 SriLanka Tel:+(9411)2694860 Fax:+(9411)2693869 E-mail:codexcontact@gmail.com dr.mahipal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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