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擬定法規(guī):美國大陸進口越南荔枝和龍眼(文案號:APHIS-2010-0116);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應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4-09-10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進口:越南荔枝和龍眼(文檔號:APHIS-2010-0116) 動植物健康檢驗局(APHIS)擬修改水果蔬菜法規(guī),準許越南荔枝和龍眼出口美國內(nèi)陸。作為入境條件之一,越南荔枝和龍眼要有一套包括水果處理、檢驗和銷售限制要求在內(nèi)的系統(tǒng)方法制約。在繼續(xù)防止檢疫有害生物傳入的同時,該措施準許越南荔枝和龍眼出口美國。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1. | 擬生效日期: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 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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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4-09-10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進口:越南荔枝和龍眼(文檔號:APHIS-2010-0116) 動植物健康檢驗局(APHIS)擬修改水果蔬菜法規(guī),準許越南荔枝和龍眼出口美國內(nèi)陸。作為入境條件之一,越南荔枝和龍眼要有一套包括水果處理、檢驗和銷售限制要求在內(nèi)的系統(tǒng)方法制約。在繼續(xù)防止檢疫有害生物傳入的同時,該措施準許越南荔枝和龍眼出口美國。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 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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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4-09-10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進口:越南荔枝和龍眼(文檔號:APHIS-2010-0116) 動植物健康檢驗局(APHIS)擬修改水果蔬菜法規(guī),準許越南荔枝和龍眼出口美國內(nèi)陸。作為入境條件之一,越南荔枝和龍眼要有一套包括水果處理、檢驗和銷售限制要求在內(nèi)的系統(tǒng)方法制約。在繼續(xù)防止檢疫有害生物傳入的同時,該措施準許越南荔枝和龍眼出口美國。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擬定法規(guī):美國大陸進口越南荔枝和龍眼(文案號:APHIS-2010-0116);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應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4-09-10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進口:越南荔枝和龍眼(文檔號:APHIS-2010-0116) 動植物健康檢驗局(APHIS)擬修改水果蔬菜法規(guī),準許越南荔枝和龍眼出口美國內(nèi)陸。作為入境條件之一,越南荔枝和龍眼要有一套包括水果處理、檢驗和銷售限制要求在內(nèi)的系統(tǒng)方法制約。在繼續(xù)防止檢疫有害生物傳入的同時,該措施準許越南荔枝和龍眼出口美國。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2. | 擬生效日期: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 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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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美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14-09-17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擬定法規(guī):美國大陸進口越南荔枝和龍眼(文案號:APHIS-2010-0116); |
內(nèi)容簡述:
應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4-09-10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進口:越南荔枝和龍眼(文檔號:APHIS-2010-0116) 動植物健康檢驗局(APHIS)擬修改水果蔬菜法規(guī),準許越南荔枝和龍眼出口美國內(nèi)陸。作為入境條件之一,越南荔枝和龍眼要有一套包括水果處理、檢驗和銷售限制要求在內(nèi)的系統(tǒng)方法制約。在繼續(xù)防止檢疫有害生物傳入的同時,該措施準許越南荔枝和龍眼出口美國。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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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 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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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4-09-10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進口:越南荔枝和龍眼(文檔號:APHIS-2010-0116) 動植物健康檢驗局(APHIS)擬修改水果蔬菜法規(guī),準許越南荔枝和龍眼出口美國內(nèi)陸。作為入境條件之一,越南荔枝和龍眼要有一套包括水果處理、檢驗和銷售限制要求在內(nèi)的系統(tǒng)方法制約。在繼續(xù)防止檢疫有害生物傳入的同時,該措施準許越南荔枝和龍眼出口美國。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 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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