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gòu):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擬定法規(guī);有關(guān)申請動物健康狀態(tài)認可的國外地區(qū)信息(文案號:APHIS-2009-0084)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應(yīng)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3.09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 進口澳大利亞荔枝(文檔號:APHIS-2009-0084) 美動植物健康檢驗局(APHIS)擬修改法規(guī),除佛羅里達州外,準許澳大利亞貿(mào)易荔枝按某些條件出口美國內(nèi)陸。作為入境條件之一, 荔枝必須經(jīng)過輻射處理和檢驗。如輻射處理是在美國境外進行的,則水果必須經(jīng)過動植物健康檢驗局及澳大利亞國家植物保護組織(NPPO)官員的發(fā)貨前聯(lián)合檢驗,且附有澳大利亞國家植物保護組織簽發(fā)的植物衛(wèi)生證書。此外,因澳大利亞有荔枝銹螨,荔枝 荔枝不得出口或在佛羅里達州銷售。在持續(xù)防止檢疫有害生物傳入的同時,本措施準許澳大利亞荔枝出口佛羅里達州以外的美國內(nèi)陸地區(qū)。 本通報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09-0084-0009. 聯(lián)邦紀事,78冊, 184號, 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 58154-58158頁。 2011年12月28日, 我們曾在聯(lián)邦紀事(76 FR 81401-81404, 文檔號:APHIS-2009-0084)上公布了一項法規(guī)修改提案,要求準許澳大利亞新鮮荔枝(Litchi chinensis Sonn.)出口佛羅里達州以外的美國內(nèi)陸地區(qū)。作為入境條件之一,我們曾建議荔枝必須按照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包括果實監(jiān)督檢測、輻照處理、有限分銷和裝運的要求 我們曾要求對該提案進行評議,為期60天,截止日期2012年2月27日。截止該日,我們曾受到4份評議。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yīng)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關(guān)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9. |
可提供的相關(guān)文件及文件語種:
|
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1. | 擬生效日期: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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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3.09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 進口澳大利亞荔枝(文檔號:APHIS-2009-0084) 美動植物健康檢驗局(APHIS)擬修改法規(guī),除佛羅里達州外,準許澳大利亞貿(mào)易荔枝按某些條件出口美國內(nèi)陸。作為入境條件之一, 荔枝必須經(jīng)過輻射處理和檢驗。如輻射處理是在美國境外進行的,則水果必須經(jīng)過動植物健康檢驗局及澳大利亞國家植物保護組織(NPPO)官員的發(fā)貨前聯(lián)合檢驗,且附有澳大利亞國家植物保護組織簽發(fā)的植物衛(wèi)生證書。此外,因澳大利亞有荔枝銹螨,荔枝 荔枝不得出口或在佛羅里達州銷售。在持續(xù)防止檢疫有害生物傳入的同時,本措施準許澳大利亞荔枝出口佛羅里達州以外的美國內(nèi)陸地區(qū)。 本通報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09-0084-0009. 聯(lián)邦紀事,78冊, 184號, 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 58154-58158頁。 2011年12月28日, 我們曾在聯(lián)邦紀事(76 FR 81401-81404, 文檔號:APHIS-2009-0084)上公布了一項法規(guī)修改提案,要求準許澳大利亞新鮮荔枝(Litchi chinensis Sonn.)出口佛羅里達州以外的美國內(nèi)陸地區(qū)。作為入境條件之一,我們曾建議荔枝必須按照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包括果實監(jiān)督檢測、輻照處理、有限分銷和裝運的要求 我們曾要求對該提案進行評議,為期60天,截止日期2012年2月27日。截止該日,我們曾受到4份評議。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yīng)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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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3.09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 進口澳大利亞荔枝(文檔號:APHIS-2009-0084) 美動植物健康檢驗局(APHIS)擬修改法規(guī),除佛羅里達州外,準許澳大利亞貿(mào)易荔枝按某些條件出口美國內(nèi)陸。作為入境條件之一, 荔枝必須經(jīng)過輻射處理和檢驗。如輻射處理是在美國境外進行的,則水果必須經(jīng)過動植物健康檢驗局及澳大利亞國家植物保護組織(NPPO)官員的發(fā)貨前聯(lián)合檢驗,且附有澳大利亞國家植物保護組織簽發(fā)的植物衛(wèi)生證書。此外,因澳大利亞有荔枝銹螨,荔枝 荔枝不得出口或在佛羅里達州銷售。在持續(xù)防止檢疫有害生物傳入的同時,本措施準許澳大利亞荔枝出口佛羅里達州以外的美國內(nèi)陸地區(qū)。 本通報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09-0084-0009. 聯(lián)邦紀事,78冊, 184號, 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 58154-58158頁。 2011年12月28日, 我們曾在聯(lián)邦紀事(76 FR 81401-81404, 文檔號:APHIS-2009-0084)上公布了一項法規(guī)修改提案,要求準許澳大利亞新鮮荔枝(Litchi chinensis Sonn.)出口佛羅里達州以外的美國內(nèi)陸地區(qū)。作為入境條件之一,我們曾建議荔枝必須按照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包括果實監(jiān)督檢測、輻照處理、有限分銷和裝運的要求 我們曾要求對該提案進行評議,為期60天,截止日期2012年2月27日。截止該日,我們曾受到4份評議。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yīng)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gòu):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擬定法規(guī);有關(guān)申請動物健康狀態(tài)認可的國外地區(qū)信息(文案號:APHIS-2009-0084)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應(yīng)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3.09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 進口澳大利亞荔枝(文檔號:APHIS-2009-0084) 美動植物健康檢驗局(APHIS)擬修改法規(guī),除佛羅里達州外,準許澳大利亞貿(mào)易荔枝按某些條件出口美國內(nèi)陸。作為入境條件之一, 荔枝必須經(jīng)過輻射處理和檢驗。如輻射處理是在美國境外進行的,則水果必須經(jīng)過動植物健康檢驗局及澳大利亞國家植物保護組織(NPPO)官員的發(fā)貨前聯(lián)合檢驗,且附有澳大利亞國家植物保護組織簽發(fā)的植物衛(wèi)生證書。此外,因澳大利亞有荔枝銹螨,荔枝 荔枝不得出口或在佛羅里達州銷售。在持續(xù)防止檢疫有害生物傳入的同時,本措施準許澳大利亞荔枝出口佛羅里達州以外的美國內(nèi)陸地區(qū)。 本通報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09-0084-0009. 聯(lián)邦紀事,78冊, 184號, 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 58154-58158頁。 2011年12月28日, 我們曾在聯(lián)邦紀事(76 FR 81401-81404, 文檔號:APHIS-2009-0084)上公布了一項法規(guī)修改提案,要求準許澳大利亞新鮮荔枝(Litchi chinensis Sonn.)出口佛羅里達州以外的美國內(nèi)陸地區(qū)。作為入境條件之一,我們曾建議荔枝必須按照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包括果實監(jiān)督檢測、輻照處理、有限分銷和裝運的要求 我們曾要求對該提案進行評議,為期60天,截止日期2012年2月27日。截止該日,我們曾受到4份評議。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yīng)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zhì)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guān)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10. |
可提供的相關(guān)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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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2. | 擬生效日期: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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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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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美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13-09-27如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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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3.09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 進口澳大利亞荔枝(文檔號:APHIS-2009-0084) 美動植物健康檢驗局(APHIS)擬修改法規(guī),除佛羅里達州外,準許澳大利亞貿(mào)易荔枝按某些條件出口美國內(nèi)陸。作為入境條件之一, 荔枝必須經(jīng)過輻射處理和檢驗。如輻射處理是在美國境外進行的,則水果必須經(jīng)過動植物健康檢驗局及澳大利亞國家植物保護組織(NPPO)官員的發(fā)貨前聯(lián)合檢驗,且附有澳大利亞國家植物保護組織簽發(fā)的植物衛(wèi)生證書。此外,因澳大利亞有荔枝銹螨,荔枝 荔枝不得出口或在佛羅里達州銷售。在持續(xù)防止檢疫有害生物傳入的同時,本措施準許澳大利亞荔枝出口佛羅里達州以外的美國內(nèi)陸地區(qū)。 本通報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09-0084-0009. 聯(lián)邦紀事,78冊, 184號, 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 58154-58158頁。 2011年12月28日, 我們曾在聯(lián)邦紀事(76 FR 81401-81404, 文檔號:APHIS-2009-0084)上公布了一項法規(guī)修改提案,要求準許澳大利亞新鮮荔枝(Litchi chinensis Sonn.)出口佛羅里達州以外的美國內(nèi)陸地區(qū)。作為入境條件之一,我們曾建議荔枝必須按照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包括果實監(jiān)督檢測、輻照處理、有限分銷和裝運的要求 我們曾要求對該提案進行評議,為期60天,截止日期2012年2月27日。截止該日,我們曾受到4份評議。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yīng)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yīng)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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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美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13-09-27如下信息: |
應(yīng)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3.09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 進口澳大利亞荔枝(文檔號:APHIS-2009-0084) 美動植物健康檢驗局(APHIS)擬修改法規(guī),除佛羅里達州外,準許澳大利亞貿(mào)易荔枝按某些條件出口美國內(nèi)陸。作為入境條件之一, 荔枝必須經(jīng)過輻射處理和檢驗。如輻射處理是在美國境外進行的,則水果必須經(jīng)過動植物健康檢驗局及澳大利亞國家植物保護組織(NPPO)官員的發(fā)貨前聯(lián)合檢驗,且附有澳大利亞國家植物保護組織簽發(fā)的植物衛(wèi)生證書。此外,因澳大利亞有荔枝銹螨,荔枝 荔枝不得出口或在佛羅里達州銷售。在持續(xù)防止檢疫有害生物傳入的同時,本措施準許澳大利亞荔枝出口佛羅里達州以外的美國內(nèi)陸地區(qū)。 本通報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09-0084-0009. 聯(lián)邦紀事,78冊, 184號, 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 58154-58158頁。 2011年12月28日, 我們曾在聯(lián)邦紀事(76 FR 81401-81404, 文檔號:APHIS-2009-0084)上公布了一項法規(guī)修改提案,要求準許澳大利亞新鮮荔枝(Litchi chinensis Sonn.)出口佛羅里達州以外的美國內(nèi)陸地區(qū)。作為入境條件之一,我們曾建議荔枝必須按照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包括果實監(jiān)督檢測、輻照處理、有限分銷和裝運的要求 我們曾要求對該提案進行評議,為期60天,截止日期2012年2月27日。截止該日,我們曾受到4份評議。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yīng)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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