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巴西 |
2. | 負責機構: 巴西衛(wèi)生監(jiān)督局- ANVISA |
3. | 覆蓋的產品: 食品添加劑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規(guī)定非發(fā)酵酒精飲料內食品添加劑的決議草案: 葡萄牙文;9頁頁數: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本技術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非發(fā)酵酒精飲料內食品添加劑。附件提供有關食品添加劑、各自功能和最大限量明確清單。 本技術法規(guī)一經批準,將撤消RDC第41/2009號及CNS/MS第04/1988號決議(有關非發(fā)酵酒精飲料內食品添加劑具體項目)。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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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X]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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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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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擬批準日期:
2011年7月 擬公布日期: 201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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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2011年7月
[ ] 貿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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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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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全文可直接通過以下鏈接訪問: "http://portal.anvisa.gov.br/wps/wcm/connect/9461c58046cbc937922397c9c474c85c/CP+N+28+GPESP.pdf?MOD=AJPE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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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技術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非發(fā)酵酒精飲料內食品添加劑。附件提供有關食品添加劑、各自功能和最大限量明確清單。 本技術法規(guī)一經批準,將撤消RDC第41/2009號及CNS/MS第04/1988號決議(有關非發(fā)酵酒精飲料內食品添加劑具體項目)。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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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全文可直接通過以下鏈接訪問: "http://portal.anvisa.gov.br/wps/wcm/connect/9461c58046cbc937922397c9c474c85c/CP+N+28+GPESP.pdf?MOD=AJPE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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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技術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非發(fā)酵酒精飲料內食品添加劑。附件提供有關食品添加劑、各自功能和最大限量明確清單。 本技術法規(guī)一經批準,將撤消RDC第41/2009號及CNS/MS第04/1988號決議(有關非發(fā)酵酒精飲料內食品添加劑具體項目)。 |
1. | 通報成員:巴西 |
2. | 負責機構: 巴西衛(wèi)生監(jiān)督局- ANVISA |
3. | 覆蓋的產品: 食品添加劑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規(guī)定非發(fā)酵酒精飲料內食品添加劑的決議草案: 葡萄牙文;9頁頁數: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本技術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非發(fā)酵酒精飲料內食品添加劑。附件提供有關食品添加劑、各自功能和最大限量明確清單。 本技術法規(guī)一經批準,將撤消RDC第41/2009號及CNS/MS第04/1988號決議(有關非發(fā)酵酒精飲料內食品添加劑具體項目)。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X]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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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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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擬批準日期:
2011年7月 擬公布日期: 201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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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2011年7月
[ ] 貿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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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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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全文可直接通過以下鏈接訪問: "http://portal.anvisa.gov.br/wps/wcm/connect/9461c58046cbc937922397c9c474c85c/CP+N+28+GPESP.pdf?MOD=AJPE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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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巴西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11-05-25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規(guī)定非發(fā)酵酒精飲料內食品添加劑的決議草案: 葡萄牙文;9頁 |
內容簡述:
本技術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非發(fā)酵酒精飲料內食品添加劑。附件提供有關食品添加劑、各自功能和最大限量明確清單。 本技術法規(guī)一經批準,將撤消RDC第41/2009號及CNS/MS第04/1988號決議(有關非發(fā)酵酒精飲料內食品添加劑具體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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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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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全文可直接通過以下鏈接訪問: "http://portal.anvisa.gov.br/wps/wcm/connect/9461c58046cbc937922397c9c474c85c/CP+N+28+GPESP.pdf?MOD=AJPE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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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巴西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11-05-25如下信息: |
本技術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非發(fā)酵酒精飲料內食品添加劑。附件提供有關食品添加劑、各自功能和最大限量明確清單。 本技術法規(guī)一經批準,將撤消RDC第41/2009號及CNS/MS第04/1988號決議(有關非發(fā)酵酒精飲料內食品添加劑具體項目)。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全文可直接通過以下鏈接訪問: "http://portal.anvisa.gov.br/wps/wcm/connect/9461c58046cbc937922397c9c474c85c/CP+N+28+GPESP.pdf?MOD=AJPE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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