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中國 |
2. | 負責機構: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食品工業(yè)用濃縮果蔬汁(漿)衛(wèi)生標準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第G/SPS/N/CHN/59號通報第6欄應為:內容簡述: 本標準制定了用于食品業(yè)的水果蔬菜濃縮汁[漿]的指標要求,食品添加劑,及在加工、包裝、標志、倉儲、運輸及測定方法中的衛(wèi)生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水果、蔬菜及其它經(jīng)洗凈、榨取[或制漿]、濃縮及消毒的植物生產(chǎn)的濃縮果汁[漿],這些果汁不含人工合成色素,用封閉容器包裝,供進一步加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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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1. | 擬生效日期: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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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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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G/SPS/N/CHN/59號通報第6欄應為:內容簡述: 本標準制定了用于食品業(yè)的水果蔬菜濃縮汁[漿]的指標要求,食品添加劑,及在加工、包裝、標志、倉儲、運輸及測定方法中的衛(wèi)生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水果、蔬菜及其它經(jīng)洗凈、榨取[或制漿]、濃縮及消毒的植物生產(chǎn)的濃縮果汁[漿],這些果汁不含人工合成色素,用封閉容器包裝,供進一步加工。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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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G/SPS/N/CHN/59號通報第6欄應為:內容簡述: 本標準制定了用于食品業(yè)的水果蔬菜濃縮汁[漿]的指標要求,食品添加劑,及在加工、包裝、標志、倉儲、運輸及測定方法中的衛(wèi)生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水果、蔬菜及其它經(jīng)洗凈、榨取[或制漿]、濃縮及消毒的植物生產(chǎn)的濃縮果汁[漿],這些果汁不含人工合成色素,用封閉容器包裝,供進一步加工。 |
1. | 通報成員:中國 |
2. | 負責機構: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食品工業(yè)用濃縮果蔬汁(漿)衛(wèi)生標準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第G/SPS/N/CHN/59號通報第6欄應為:內容簡述: 本標準制定了用于食品業(yè)的水果蔬菜濃縮汁[漿]的指標要求,食品添加劑,及在加工、包裝、標志、倉儲、運輸及測定方法中的衛(wèi)生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水果、蔬菜及其它經(jīng)洗凈、榨取[或制漿]、濃縮及消毒的植物生產(chǎn)的濃縮果汁[漿],這些果汁不含人工合成色素,用封閉容器包裝,供進一步加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2. | 擬生效日期: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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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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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中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4-02-18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食品工業(yè)用濃縮果蔬汁(漿)衛(wèi)生標準 |
內容簡述:
第G/SPS/N/CHN/59號通報第6欄應為:內容簡述: 本標準制定了用于食品業(yè)的水果蔬菜濃縮汁[漿]的指標要求,食品添加劑,及在加工、包裝、標志、倉儲、運輸及測定方法中的衛(wèi)生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水果、蔬菜及其它經(jīng)洗凈、榨取[或制漿]、濃縮及消毒的植物生產(chǎn)的濃縮果汁[漿],這些果汁不含人工合成色素,用封閉容器包裝,供進一步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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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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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中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4-02-18如下信息: |
第G/SPS/N/CHN/59號通報第6欄應為:內容簡述: 本標準制定了用于食品業(yè)的水果蔬菜濃縮汁[漿]的指標要求,食品添加劑,及在加工、包裝、標志、倉儲、運輸及測定方法中的衛(wèi)生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水果、蔬菜及其它經(jīng)洗凈、榨取[或制漿]、濃縮及消毒的植物生產(chǎn)的濃縮果汁[漿],這些果汁不含人工合成色素,用封閉容器包裝,供進一步加工。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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