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巴西 |
2. | 負責機構(gòu):國家計量、標準化和工業(yè)質(zhì)量研究院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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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臨床用體溫計
ICS:[{"uid":"11.040.55"}] HS:[] |
5. |
通報標題:用于測量人體溫度的臨床用水銀溫度計的水銀技術(shù)規(guī)范(GMC No.18/00決議修正案)頁數(shù):14 使用語言:葡萄牙語和西班牙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GMC No.18/00決議(以前曾以G/TBT/Notif.99.953通報)的修正1.1條款的建議,滿足了要闡明該規(guī)范所達到的范圍的要求,但是一些特殊用途的溫度計(如未成熟嬰兒用溫度計),就其測量范圍,最小刻度值和最大誤差而言,不能滿足當前規(guī)范中確立的標準。此建議不包含GMC No.18/00決議附件中1.1條款中提到的“嬰兒用溫度計”之后的“未成年”字樣,此修正案的基礎(chǔ)是OIML No.7建議。 |
7. | 目的和理由:消費者安全 |
8. | 相關(guān)文件: GMC No.18/00決議和OIML No.7建議 |
9. |
擬批準日期:
不詳 擬生效日期: 不詳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1/05/25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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