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日本 |
2. | 負責機構:總務省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調頻(FM)廣播無線電設備
ICS: HS: |
5. |
通報標題:部分修訂《無線電設備條例》和《特定無線電設備技術標準合格認證法令》頁數(shù):1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 調頻廣播的頻帶上限由95MHz改為99MHz。 |
7. | 目的和理由:修改原因是為了滿足現(xiàn)有調頻頻帶無法滿足的需求,如建立調頻中繼站以消除調幅(AM)無線電廣播的聽力損失點并在發(fā)生災害期間保持廣播,以及由于調幅廣播設施老化而轉換為調頻廣播。 |
8. | 相關文件: 基本法是《無線電法》(1950年5月2日第131號法)。 https://www.japaneselawtranslation.go.jp/en/laws/view/3205 本修正案通過后將刊登在《政府官方公報》(KAMPO)上。(日文版) |
9. |
擬批準日期:
2025年5月 擬生效日期: 2025年5月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通報后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日本外務省經(jīng)濟事務局國際貿易處咨詢點
傳真: (+81 3) 5501 8343
電子郵箱: enquiry@mofa.go.jp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JPN/25_00697_00_e.pdf
|
調頻廣播的頻帶上限由95MHz改為99M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