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日本 |
2. | 負責機構: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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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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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標題:確定的關于針對防止與相關第二類特定化學物質相關的環(huán)境污染的措施等的標簽信息,應在非苯二甲酸(NPE)或《化學物質制造與評估管理法規(guī)實施令》第9條所規(guī)定的使用NPE產品的容器、包裝或發(fā)票上注明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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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 標題:確定的關于針對防止與相關第二類特定化學物質相關的環(huán)境污染的措施等的標簽信息,應在非苯二甲酸(NPE)或《化學物質制造與評估管理法規(guī)實施令》第9條所規(guī)定的使用NPE產品的容器、包裝或發(fā)票上注明 [ ] 通報措施撤回或撤銷日期: [ ] 其它: 【腳注1】:該信息可以通過包括網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獲得最終/修改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信息來提供。 說明:根據(jù)《化學物質制造與評估管理法規(guī)》第2條第3款(以下簡稱“該法”),聚(氧化乙烯)-烷基苯基醚(其中烷基由9個碳原子組成,以下簡稱“NPE”)被指定為第二類特定化學物質。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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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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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確定的關于針對防止與相關第二類特定化學物質相關的環(huán)境污染的措施等的標簽信息,應在非苯二甲酸(NPE)或《化學物質制造與評估管理法規(guī)實施令》第9條所規(guī)定的使用NPE產品的容器、包裝或發(fā)票上注明
補遺理由:
[ ] 評議期變更日期:
[ ] 通報措施通過日期:
[X] 通報措施公布日期:2024年10月1日
[X] 通報措施生效日期:2025年4月1日
[X] 最終措施的文本可從以下地址獲取1:
確定的關于針對防止與相關第二類特定化學物質相關的環(huán)境污染的措施等的標簽信息公告,應在非苯二甲酸(NPE)或《化學物質制造與評估管理法規(guī)實施令》第9條所規(guī)定的使用NPE產品的容器、包裝或發(fā)票上注明
https://www.meti.go.jp/policy/chemical_management/kasinhou/files/about/laws/laws_r070401_npe_h.pdf (僅提供日語版本)
[ ] 通報措施撤回或撤銷日期:
若措施被重新通報,則相關符號為:
[ ] 如果通報的措施內容或范圍發(fā)生變化,文本可從以下地址獲取1:
新的意見反饋截止日期(如適用):
[ ] 發(fā)布的解釋性準則及其文本可從以下地址獲取1:
[ ] 其它:
【腳注1】:該信息可以通過包括網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獲得最終/修改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信息來提供。
說明:根據(jù)《化學物質制造與評估管理法規(guī)》第2條第3款(以下簡稱“該法”),聚(氧化乙烯)-烷基苯基醚(其中烷基由9個碳原子組成,以下簡稱“NPE”)被指定為第二類特定化學物質。
根據(jù)《化學物質制造與評估管理法規(guī)》第37條第1款的規(guī)定,現(xiàn)針對涉及非苯二甲酸(NPE)等的經營者,制定以下關于防止與非苯二甲酸(NPE)等相關的環(huán)境污染的措施等的標簽信息。
-是指NPE或產品中使用了NPE。
-NPE屬于一種第二類特定化學物質
-NPE的濃度
-預防措施(例如,定期檢查以防止泄漏)
-提供標簽信息的人員姓名(如為公司,則為公司名稱)及其地址
https://www.meti.go.jp/policy/chemical_management/kasinhou/files/about/laws/laws_r070401_npe_h.pdf (僅提供日語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