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亞美尼亞 |
2. | 負責機構:亞美尼亞共和國能源部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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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超過50瓦的交流電和超過120瓦的平穩(wěn)電流電氣裝置
ICS:[{"uid":"29."}] HS:[{"uid":"85"}] |
5. |
通報標題:關于電氣裝置維護安全規(guī)則的技術法規(guī)頁數:122頁 使用語言:亞美尼亞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本技術法規(guī)規(guī)定了電氣裝置的基本技術要求,設計、建造和運轉的許可條件,在開發(fā)電氣裝置的過程中的安全保護系統(tǒng)及對此系統(tǒng)所提出的要求,對根據合同為電氣裝置工作人員的要求,認證要求等。 |
7. | 目的和理由:制定本技術法規(guī)旨在確保電氣裝置安全保護的最低條件,保護工人的健康和安全保護的技術要求。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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