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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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的條款: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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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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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船舶偶然排放國家性能標準頁數: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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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 標題:船舶偶然排放國家性能標準 【腳注1】:該信息可以通過包括網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獲得最終/修改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信息來提供。 說明:美國環(huán)境保護署(EPA)正在根據《船舶意外排放法》(VIDA)頒布一項法規(guī),該法規(guī)確立了聯邦海洋污染控制裝置的性能標準,適用于長度為79英尺及以上的主要非武裝部隊和非娛樂船舶在正常作業(yè)中偶然進入美國水域或毗連區(qū)水域的排放。聯邦性能標準是與美國海岸警衛(wèi)隊(USCG)協調并與有關州長協商制定的。最終標準一旦通過美國海岸警衛(wèi)隊關于實施、遵守和執(zhí)行的相應法規(guī)成為最終有效且可強制執(zhí)行的標準,將控制上述船舶的污染物排放,并廢除某些現有的聯邦、州和地方船舶排放要求,從而簡化對此類船舶意外排放的監(jiān)管。EPA還頒布了各州必須遵循的程序,如果各州選擇向EPA申請要求使用緊急最佳管理規(guī)范來解決水生公害物種(ANS)或水質問題(“緊急命令”),審查任何性能、法規(guī)或政策標準,要求對五大湖的排放提出額外要求,或向EPA申請禁止本規(guī)則規(guī)定的一種或多種類型的船舶排放到特定水域,以提供更好的環(huán)境保護。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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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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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船舶偶然排放國家性能標準
補遺理由:
[ ] 評議期變更日期:
[ ] 通過的通報措施日期:
[X] 公布的通報措施 - 日期:2024年10月9日
[X] 通報措施生效 - 日期:2024年11月8日
[X] 最終措施文本可從以下地址獲取1: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USA/final_measure/24_06720_00_e.pdf
[ ] 通報措施撤回或撤銷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報,則相關編號為:
[ ] 通報措施的內容或范圍已變更,文本可從以下地址獲取1:
新的意見反饋截止日期(如適用):
[ ] 發(fā)布的解釋性準則和文本可從以下地址獲取1:
[ ] 其他:
【腳注1】:該信息可以通過包括網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獲得最終/修改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信息來提供。
說明:美國環(huán)境保護署(EPA)正在根據《船舶意外排放法》(VIDA)頒布一項法規(guī),該法規(guī)確立了聯邦海洋污染控制裝置的性能標準,適用于長度為79英尺及以上的主要非武裝部隊和非娛樂船舶在正常作業(yè)中偶然進入美國水域或毗連區(qū)水域的排放。聯邦性能標準是與美國海岸警衛(wèi)隊(USCG)協調并與有關州長協商制定的。最終標準一旦通過美國海岸警衛(wèi)隊關于實施、遵守和執(zhí)行的相應法規(guī)成為最終有效且可強制執(zhí)行的標準,將控制上述船舶的污染物排放,并廢除某些現有的聯邦、州和地方船舶排放要求,從而簡化對此類船舶意外排放的監(jiān)管。EPA還頒布了各州必須遵循的程序,如果各州選擇向EPA申請要求使用緊急最佳管理規(guī)范來解決水生公害物種(ANS)或水質問題(“緊急命令”),審查任何性能、法規(guī)或政策標準,要求對五大湖的排放提出額外要求,或向EPA申請禁止本規(guī)則規(guī)定的一種或多種類型的船舶排放到特定水域,以提供更好的環(huán)境保護。
本規(guī)則的生效日期為2024年11月8日。然而,聯邦性能標準自署長根據CWA第312(p)(5)條頒布的關于實施、遵守和執(zhí)行聯邦性能標準的法規(guī)成為最終、有效和可執(zhí)行法規(guī)之日起生效。根據CWA第312(p)(3)(c)條,截至該日期,VGP的要求和署長根據NANPCA第1101條(16 U.S.C. 4711)(2018年12月3日生效)頒布的所有法規(guī),包括33 CFR第151部分C和D子部分和46 CFR 162.060(2018年12月3日生效)中包含的法規(guī),應視為已廢除,不具有效力。同樣,自同一日期起,VGP第6章中的任何CWA第401節(jié)認證要求應被視為已廢除,不具有任何效力。
《聯邦公報》第89編第82074頁,《美國聯邦法規(guī)》(CFR)第40編第139部分: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4-10-09/html/2024-22013.htm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4-10-09/pdf/2024-22013.pdf
本最終規(guī)則和之前以G/TBT/N/USA/1663通報的措施的案卷號為EPA-HQ-OW-2019-0482。該案卷文件夾可從Regulations.gov網站獲取,網址為: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ket/EPA-HQ-OW-2019-0482/document,并可供查閱主要文件和輔助文件以及收到的評議意見。也可以在Regulations.gov網站上搜索案卷號獲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