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哥斯達黎加 |
2. | 負責機構: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對進口原產(chǎn)于中國的供食用鮮石榴(Punica granatum)進行監(jiān)管的決議。使用語言: 頁數(shù):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 哥斯達黎加特此通知,第G/SPS/N/CRI/272號文件中通報的植物檢疫措施已根據(jù)國家植物檢疫局標準與法規(guī)司有害生物分析科的第058-2024-CV-ARP-SFE號決議獲得批準。該決議制定了從中國進口供食用鮮石榴(Punica granatum)的植物檢疫要求。決議草案已于2024年5月17日發(fā)布。生效日期為最終決議簽署后六個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CRI/24_04642_00_s.pdf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1. | 擬生效日期: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不適用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農業(yè)與畜牧業(yè)部(MAG)
國家植物檢疫局(SFE)
SPS咨詢和通報點
Apartado postal 1521 - 1200
San José, Costa Rica
電話:(+506) 2549 3407
傳真:(+506) 2549 3598
電子郵箱:puntocontactoMSF@sfe.go.cr
|
應哥斯達黎加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4-07-18如下信息: 對進口原產(chǎn)于中國的供食用鮮石榴(Punica granatum)進行監(jiān)管的決議。
哥斯達黎加特此通知,第G/SPS/N/CRI/272號文件中通報的植物檢疫措施已根據(jù)國家植物檢疫局標準與法規(guī)司有害生物分析科的第058-2024-CV-ARP-SFE號決議獲得批準。該決議制定了從中國進口供食用鮮石榴(Punica granatum)的植物檢疫要求。決議草案已于2024年5月17日發(fā)布。生效日期為最終決議簽署后六個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CRI/24_04642_00_s.pdf |
該補遺通報涉及: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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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農業(yè)與畜牧業(yè)部(MAG)
國家植物檢疫局(SFE)
SPS咨詢和通報點
Apartado postal 1521 - 1200
San José, Costa Rica
電話:(+506) 2549 3407
傳真:(+506) 2549 3598
電子郵箱:puntocontactoMSF@sfe.go.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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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斯達黎加特此通知,第G/SPS/N/CRI/272號文件中通報的植物檢疫措施已根據(jù)國家植物檢疫局標準與法規(guī)司有害生物分析科的第058-2024-CV-ARP-SFE號決議獲得批準。該決議制定了從中國進口供食用鮮石榴(Punica granatum)的植物檢疫要求。決議草案已于2024年5月17日發(fā)布。生效日期為最終決議簽署后六個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CRI/24_04642_00_s.pdf |
1. | 通報成員:哥斯達黎加 |
2. | 負責機構: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對進口原產(chǎn)于中國的供食用鮮石榴(Punica granatum)進行監(jiān)管的決議。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 哥斯達黎加特此通知,第G/SPS/N/CRI/272號文件中通報的植物檢疫措施已根據(jù)國家植物檢疫局標準與法規(guī)司有害生物分析科的第058-2024-CV-ARP-SFE號決議獲得批準。該決議制定了從中國進口供食用鮮石榴(Punica granatum)的植物檢疫要求。決議草案已于2024年5月17日發(fā)布。生效日期為最終決議簽署后六個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CRI/24_04642_00_s.pdf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2. | 擬生效日期: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不適用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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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農業(yè)與畜牧業(yè)部(MAG)
國家植物檢疫局(SFE)
SPS咨詢和通報點
Apartado postal 1521 - 1200
San José, Costa Rica
電話:(+506) 2549 3407
傳真:(+506) 2549 3598
電子郵箱:puntocontactoMSF@sfe.go.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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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哥斯達黎加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4-07-18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對進口原產(chǎn)于中國的供食用鮮石榴(Punica granatum)進行監(jiān)管的決議。 |
內容簡述:
哥斯達黎加特此通知,第G/SPS/N/CRI/272號文件中通報的植物檢疫措施已根據(jù)國家植物檢疫局標準與法規(guī)司有害生物分析科的第058-2024-CV-ARP-SFE號決議獲得批準。該決議制定了從中國進口供食用鮮石榴(Punica granatum)的植物檢疫要求。決議草案已于2024年5月17日發(fā)布。生效日期為最終決議簽署后六個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CRI/24_04642_00_s.pdf |
該補遺通報涉及: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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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農業(yè)與畜牧業(yè)部(MAG)
國家植物檢疫局(SFE)
SPS咨詢和通報點
Apartado postal 1521 - 1200
San José, Costa Rica
電話:(+506) 2549 3407
傳真:(+506) 2549 3598
電子郵箱:puntocontactoMSF@sfe.go.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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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哥斯達黎加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4-07-18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對進口原產(chǎn)于中國的供食用鮮石榴(Punica granatum)進行監(jiān)管的決議。 |
哥斯達黎加特此通知,第G/SPS/N/CRI/272號文件中通報的植物檢疫措施已根據(jù)國家植物檢疫局標準與法規(guī)司有害生物分析科的第058-2024-CV-ARP-SFE號決議獲得批準。該決議制定了從中國進口供食用鮮石榴(Punica granatum)的植物檢疫要求。決議草案已于2024年5月17日發(fā)布。生效日期為最終決議簽署后六個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CRI/24_04642_00_s.pdf |
該補遺通報涉及: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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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農業(yè)與畜牧業(yè)部(MAG)
國家植物檢疫局(SFE)
SPS咨詢和通報點
Apartado postal 1521 -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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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506) 2549 3407
傳真:(+506) 2549 3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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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報成員:哥斯達黎加 |
2. |
通報標題:對進口原產(chǎn)于中國的供食用鮮石榴(Punica granatum)進行監(jiān)管的決議。使用語言: 頁數(shù): 鏈接網(wǎng)址: |
3. | 相關方: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 |
5. | 等效性承認的確定以及任何相關程序或法規(guī)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
6. |
內容簡述: 哥斯達黎加特此通知,第G/SPS/N/CRI/272號文件中通報的植物檢疫措施已根據(jù)國家植物檢疫局標準與法規(guī)司有害生物分析科的第058-2024-CV-ARP-SFE號決議獲得批準。該決議制定了從中國進口供食用鮮石榴(Punica granatum)的植物檢疫要求。決議草案已于2024年5月17日發(fā)布。生效日期為最終決議簽署后六個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CRI/24_04642_00_s.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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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農業(yè)與畜牧業(yè)部(MAG)
國家植物檢疫局(S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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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506) 2549 3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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