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歐盟 |
2. | 負責機構: 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 |
3. | 覆蓋的產品: 葡萄酒產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所有貿易伙伴
|
5. |
通報標題: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草案,修訂(EU)第2019/934號授權法規(guī),對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EU)第1308/2013號法規(guī)進行補充,涉及授權釀酒實務。使用語言:英語 頁數:27頁 鏈接網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038_01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038_00_e.pdf |
6. |
內容簡述: 歐盟委員會(EU)第2019/934號授權法規(guī)對(EU)第1308/2013號法規(guī)進行了補充,涉及確保葡萄產品內部市場正常運作的必要規(guī)則。特別是,該法規(guī)準確地定義了許可的釀酒方法,包括葡萄酒的加糖方法、可用于釀酒的若干物質的使用限制以及將其中某些物質用于釀酒的條件。還使某些規(guī)定與相關國際標準保持一致,即國際釀酒標準規(guī)范和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OIV)的國際釀酒法典(涉及其附件IA)。 該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草案修訂了(EU)第2019/934號授權法規(guī),在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2022年和2023年通過的決議的基礎上新增了釀酒規(guī)范。該草案還明確了一些現(xiàn)行條款并提高了其一致性。 請注意,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內容,特別是與地理標志的應用和/或實施有關的內容,作為一攬子立法的一部分被納入本通報中,但顯然不屬于《實施衛(wèi)生與植物衛(wèi)生措施協(xié)定》的范圍。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2013年12月17日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EU)第1308/2013號法規(guī),建立農產品市場共同組織,并廢除歐盟理事會(EEC)第922/72號、(EEC)第234/79號、(EC)第1037/2001號和(EC)第1234/2007號法規(guī)(《歐盟官方公報》L系列第347期,2013年12月20日,第671至854頁)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02013R1308-20231208
2019年3月12日歐盟委員會(EU)第2019/934號授權法規(guī),補充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EU)第1308/2013號法規(guī),涉及可提高酒精濃度的葡萄種植區(qū)、授權的釀酒方法和適用于葡萄產品生產和保存的限制、副產品的最低酒精百分比及其處置,以及公布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文件(《歐盟官方公報》L系列第149期,2019年6月7日,第1頁)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02019R0934-20190627&qid=1613637400178&from=EN
(英文版) |
10. |
擬批準日期:
2024年8月/9月 擬公布日期: 2024年10月/11月 |
11. |
擬生效日期:
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后二十天。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4年8月26日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 29 54263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
應歐盟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4-06-27如下信息: 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草案,修訂(EU)第2019/934號授權法規(guī),對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EU)第1308/2013號法規(guī)進行補充,涉及授權釀酒實務。
歐盟委員會(EU)第2019/934號授權法規(guī)對(EU)第1308/2013號法規(guī)進行了補充,涉及確保葡萄產品內部市場正常運作的必要規(guī)則。特別是,該法規(guī)準確地定義了許可的釀酒方法,包括葡萄酒的加糖方法、可用于釀酒的若干物質的使用限制以及將其中某些物質用于釀酒的條件。還使某些規(guī)定與相關國際標準保持一致,即國際釀酒標準規(guī)范和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OIV)的國際釀酒法典(涉及其附件IA)。 該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草案修訂了(EU)第2019/934號授權法規(guī),在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2022年和2023年通過的決議的基礎上新增了釀酒規(guī)范。該草案還明確了一些現(xiàn)行條款并提高了其一致性。 請注意,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內容,特別是與地理標志的應用和/或實施有關的內容,作為一攬子立法的一部分被納入本通報中,但顯然不屬于《實施衛(wèi)生與植物衛(wèi)生措施協(xié)定》的范圍。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 29 54263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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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委員會(EU)第2019/934號授權法規(guī)對(EU)第1308/2013號法規(guī)進行了補充,涉及確保葡萄產品內部市場正常運作的必要規(guī)則。特別是,該法規(guī)準確地定義了許可的釀酒方法,包括葡萄酒的加糖方法、可用于釀酒的若干物質的使用限制以及將其中某些物質用于釀酒的條件。還使某些規(guī)定與相關國際標準保持一致,即國際釀酒標準規(guī)范和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OIV)的國際釀酒法典(涉及其附件IA)。 該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草案修訂了(EU)第2019/934號授權法規(guī),在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2022年和2023年通過的決議的基礎上新增了釀酒規(guī)范。該草案還明確了一些現(xiàn)行條款并提高了其一致性。 請注意,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內容,特別是與地理標志的應用和/或實施有關的內容,作為一攬子立法的一部分被納入本通報中,但顯然不屬于《實施衛(wèi)生與植物衛(wèi)生措施協(xié)定》的范圍。 |
1. | 通報成員:歐盟 |
2. | 負責機構: 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 |
3. | 覆蓋的產品: 葡萄酒產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所有貿易伙伴
|
5. |
通報標題: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草案,修訂(EU)第2019/934號授權法規(guī),對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EU)第1308/2013號法規(guī)進行補充,涉及授權釀酒實務。頁數:27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038_01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038_00_e.pdf |
6. |
內容簡述: 歐盟委員會(EU)第2019/934號授權法規(guī)對(EU)第1308/2013號法規(guī)進行了補充,涉及確保葡萄產品內部市場正常運作的必要規(guī)則。特別是,該法規(guī)準確地定義了許可的釀酒方法,包括葡萄酒的加糖方法、可用于釀酒的若干物質的使用限制以及將其中某些物質用于釀酒的條件。還使某些規(guī)定與相關國際標準保持一致,即國際釀酒標準規(guī)范和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OIV)的國際釀酒法典(涉及其附件IA)。 該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草案修訂了(EU)第2019/934號授權法規(guī),在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2022年和2023年通過的決議的基礎上新增了釀酒規(guī)范。該草案還明確了一些現(xiàn)行條款并提高了其一致性。 請注意,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內容,特別是與地理標志的應用和/或實施有關的內容,作為一攬子立法的一部分被納入本通報中,但顯然不屬于《實施衛(wèi)生與植物衛(wèi)生措施協(xié)定》的范圍。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2013年12月17日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EU)第1308/2013號法規(guī),建立農產品市場共同組織,并廢除歐盟理事會(EEC)第922/72號、(EEC)第234/79號、(EC)第1037/2001號和(EC)第1234/2007號法規(guī)(《歐盟官方公報》L系列第347期,2013年12月20日,第671至854頁)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02013R1308-20231208
2019年3月12日歐盟委員會(EU)第2019/934號授權法規(guī),補充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EU)第1308/2013號法規(guī),涉及可提高酒精濃度的葡萄種植區(qū)、授權的釀酒方法和適用于葡萄產品生產和保存的限制、副產品的最低酒精百分比及其處置,以及公布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文件(《歐盟官方公報》L系列第149期,2019年6月7日,第1頁)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02019R0934-20190627&qid=1613637400178&from=EN
(英文版) |
11. |
擬批準日期:
2024年8月/9月 擬公布日期: 2024年10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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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擬生效日期:
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后二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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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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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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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 29 54263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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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歐盟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4-06-27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草案,修訂(EU)第2019/934號授權法規(guī),對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EU)第1308/2013號法規(guī)進行補充,涉及授權釀酒實務。 |
內容簡述:
歐盟委員會(EU)第2019/934號授權法規(guī)對(EU)第1308/2013號法規(guī)進行了補充,涉及確保葡萄產品內部市場正常運作的必要規(guī)則。特別是,該法規(guī)準確地定義了許可的釀酒方法,包括葡萄酒的加糖方法、可用于釀酒的若干物質的使用限制以及將其中某些物質用于釀酒的條件。還使某些規(guī)定與相關國際標準保持一致,即國際釀酒標準規(guī)范和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OIV)的國際釀酒法典(涉及其附件IA)。 該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草案修訂了(EU)第2019/934號授權法規(guī),在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2022年和2023年通過的決議的基礎上新增了釀酒規(guī)范。該草案還明確了一些現(xiàn)行條款并提高了其一致性。 請注意,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內容,特別是與地理標志的應用和/或實施有關的內容,作為一攬子立法的一部分被納入本通報中,但顯然不屬于《實施衛(wèi)生與植物衛(wèi)生措施協(xié)定》的范圍。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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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 29 54263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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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歐盟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4-06-27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草案,修訂(EU)第2019/934號授權法規(guī),對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EU)第1308/2013號法規(guī)進行補充,涉及授權釀酒實務。 |
歐盟委員會(EU)第2019/934號授權法規(guī)對(EU)第1308/2013號法規(guī)進行了補充,涉及確保葡萄產品內部市場正常運作的必要規(guī)則。特別是,該法規(guī)準確地定義了許可的釀酒方法,包括葡萄酒的加糖方法、可用于釀酒的若干物質的使用限制以及將其中某些物質用于釀酒的條件。還使某些規(guī)定與相關國際標準保持一致,即國際釀酒標準規(guī)范和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OIV)的國際釀酒法典(涉及其附件IA)。 該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草案修訂了(EU)第2019/934號授權法規(guī),在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2022年和2023年通過的決議的基礎上新增了釀酒規(guī)范。該草案還明確了一些現(xiàn)行條款并提高了其一致性。 請注意,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內容,特別是與地理標志的應用和/或實施有關的內容,作為一攬子立法的一部分被納入本通報中,但顯然不屬于《實施衛(wèi)生與植物衛(wèi)生措施協(xié)定》的范圍。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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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 29 54263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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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報成員:歐盟 |
2. |
通報標題: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草案,修訂(EU)第2019/934號授權法規(guī),對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EU)第1308/2013號法規(guī)進行補充,涉及授權釀酒實務。使用語言:英語 頁數:27頁 鏈接網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038_01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038_00_e.pdf |
3. | 相關方: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 |
4. | 覆蓋的產品: 葡萄酒產品 |
5. | 等效性承認的確定以及任何相關程序或法規(guī)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后二十天。 |
6. |
內容簡述: 歐盟委員會(EU)第2019/934號授權法規(guī)對(EU)第1308/2013號法規(guī)進行了補充,涉及確保葡萄產品內部市場正常運作的必要規(guī)則。特別是,該法規(guī)準確地定義了許可的釀酒方法,包括葡萄酒的加糖方法、可用于釀酒的若干物質的使用限制以及將其中某些物質用于釀酒的條件。還使某些規(guī)定與相關國際標準保持一致,即國際釀酒標準規(guī)范和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OIV)的國際釀酒法典(涉及其附件IA)。 該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草案修訂了(EU)第2019/934號授權法規(guī),在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2022年和2023年通過的決議的基礎上新增了釀酒規(guī)范。該草案還明確了一些現(xiàn)行條款并提高了其一致性。 請注意,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內容,特別是與地理標志的應用和/或實施有關的內容,作為一攬子立法的一部分被納入本通報中,但顯然不屬于《實施衛(wèi)生與植物衛(wèi)生措施協(xié)定》的范圍。 |
7.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32 2) 29 54263
電子郵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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