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土耳其 |
2. | 負責機構(gòu): 農(nóng)業(yè)和林業(yè)部/食品控制總局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食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5. |
通報標題:土耳其食品法典關于控制食品中微量元素和加工污染物含量的取樣和分析方法的公報(第2024/10號公報)。使用語言:土耳其語 頁數(shù):14頁 鏈接網(wǎng)址:https://www.tarimorman.gov.tr/GKGM/Duyuru/567/Mevzuat-Taslagi-Tgk-Gidalardaki-Eser-Elementler-Ve-Isleme-Bulasanlarinin-Resmi-Kontrolu-Icin-Numune-Alma-Ve-Analiz-Metodu-Kriterleri-Tebligi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TUR/24_03272_00_x.pdf |
6. |
內(nèi)容簡述: 該公報旨在制定官方控制食品中微量元素和加工污染物的取樣和分析方法標準。還規(guī)定了用于官方控制的分析方法必須符合的執(zhí)行標準。 官方公報(2017年2月24日)發(fā)布的第2017/7號公報(編號:29989)已被該公報廢止。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第5996號《獸醫(yī)、植物檢疫、食品和飼料法》(G/SPS/N/TUR/9)
— 2007年3月28日歐盟委員會(EC)第33/2007號法規(guī),制定了控制食品中微量元素和加工污染物含量的取樣和分析方法(《歐盟官方公報》L系列第8期,2007年3月29日,第29頁) |
10. |
擬批準日期:
2024年8月15日 擬公布日期: 2024年8月15日 |
11. |
擬生效日期:
該公報自發(fā)布之日起一個月后生效。在該公報發(fā)布前開展業(yè)務并對該公報涵蓋的產(chǎn)品進行官方控制分析的機構(gòu)和組織,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必須遵守該公報的規(guī)定。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4年7月15日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國家通報機構(gòu),國家咨詢點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農(nóng)業(yè)和林業(yè)部
食品控制總局
Eskisehir Yolu 9. Km. Lodumlu Ankara - Türkiye
電話:+(90) 312 258 77 54
傳真:+(90) 312 258 77 60
電子郵箱:sps@tarimorman.gov.tr
網(wǎng)址:http://www.tarimorman.gov.tr
|
應土耳其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4-05-16如下信息: 土耳其食品法典關于控制食品中微量元素和加工污染物含量的取樣和分析方法的公報(第2024/10號公報)。
該公報旨在制定官方控制食品中微量元素和加工污染物的取樣和分析方法標準。還規(guī)定了用于官方控制的分析方法必須符合的執(zhí)行標準。 官方公報(2017年2月24日)發(fā)布的第2017/7號公報(編號:29989)已被該公報廢止。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國家通報機構(gòu),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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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農(nóng)業(yè)和林業(yè)部
食品控制總局
Eskisehir Yolu 9. Km. Lodumlu Ankara - Türkiye
電話:+(90) 312 258 77 54
傳真:+(90) 312 258 77 60
電子郵箱:sps@tarimorman.gov.tr
網(wǎng)址:http://www.tarimorman.gov.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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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報旨在制定官方控制食品中微量元素和加工污染物的取樣和分析方法標準。還規(guī)定了用于官方控制的分析方法必須符合的執(zhí)行標準。 官方公報(2017年2月24日)發(fā)布的第2017/7號公報(編號:29989)已被該公報廢止。 |
1. | 通報成員:土耳其 |
2. | 負責機構(gòu): 農(nóng)業(yè)和林業(yè)部/食品控制總局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食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所有貿(mào)易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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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土耳其食品法典關于控制食品中微量元素和加工污染物含量的取樣和分析方法的公報(第2024/10號公報)。頁數(shù):14頁 使用語言:土耳其語 鏈接網(wǎng)址:https://www.tarimorman.gov.tr/GKGM/Duyuru/567/Mevzuat-Taslagi-Tgk-Gidalardaki-Eser-Elementler-Ve-Isleme-Bulasanlarinin-Resmi-Kontrolu-Icin-Numune-Alma-Ve-Analiz-Metodu-Kriterleri-Tebligi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TUR/24_03272_00_x.pdf |
6. |
內(nèi)容簡述: 該公報旨在制定官方控制食品中微量元素和加工污染物的取樣和分析方法標準。還規(guī)定了用于官方控制的分析方法必須符合的執(zhí)行標準。 官方公報(2017年2月24日)發(fā)布的第2017/7號公報(編號:29989)已被該公報廢止。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zhì)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第5996號《獸醫(yī)、植物檢疫、食品和飼料法》(G/SPS/N/TUR/9)
— 2007年3月28日歐盟委員會(EC)第33/2007號法規(guī),制定了控制食品中微量元素和加工污染物含量的取樣和分析方法(《歐盟官方公報》L系列第8期,2007年3月29日,第29頁) |
11. |
擬批準日期:
2024年8月15日 擬公布日期: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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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擬生效日期:
該公報自發(fā)布之日起一個月后生效。在該公報發(fā)布前開展業(yè)務并對該公報涵蓋的產(chǎn)品進行官方控制分析的機構(gòu)和組織,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必須遵守該公報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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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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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國家通報機構(gòu),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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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農(nóng)業(yè)和林業(yè)部
食品控制總局
Eskisehir Yolu 9. Km. Lodumlu Ankara - Türkiye
電話:+(90) 312 258 77 54
傳真:+(90) 312 258 77 60
電子郵箱:sps@tarimorman.gov.tr
網(wǎng)址:http://www.tarimorman.gov.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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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土耳其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4-05-16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土耳其食品法典關于控制食品中微量元素和加工污染物含量的取樣和分析方法的公報(第2024/10號公報)。 |
內(nèi)容簡述:
該公報旨在制定官方控制食品中微量元素和加工污染物的取樣和分析方法標準。還規(guī)定了用于官方控制的分析方法必須符合的執(zhí)行標準。 官方公報(2017年2月24日)發(fā)布的第2017/7號公報(編號:29989)已被該公報廢止。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國家通報機構(gòu),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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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農(nóng)業(yè)和林業(yè)部
食品控制總局
Eskisehir Yolu 9. Km. Lodumlu Ankara - Türkiye
電話:+(90) 312 258 77 54
傳真:+(90) 312 258 77 60
電子郵箱:sps@tarimorman.gov.tr
網(wǎng)址:http://www.tarimorman.gov.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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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土耳其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4-05-16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土耳其食品法典關于控制食品中微量元素和加工污染物含量的取樣和分析方法的公報(第2024/10號公報)。 |
該公報旨在制定官方控制食品中微量元素和加工污染物的取樣和分析方法標準。還規(guī)定了用于官方控制的分析方法必須符合的執(zhí)行標準。 官方公報(2017年2月24日)發(fā)布的第2017/7號公報(編號:29989)已被該公報廢止。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國家通報機構(gòu),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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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農(nóng)業(yè)和林業(yè)部
食品控制總局
Eskisehir Yolu 9. Km. Lodumlu Ankara - Türkiye
電話:+(90) 312 258 77 54
傳真:+(90) 312 258 77 60
電子郵箱:sps@tarimorman.gov.tr
網(wǎng)址:http://www.tarimorman.gov.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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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報成員:土耳其 |
2. |
通報標題:土耳其食品法典關于控制食品中微量元素和加工污染物含量的取樣和分析方法的公報(第2024/10號公報)。使用語言:土耳其語 頁數(shù):14頁 鏈接網(wǎng)址:https://www.tarimorman.gov.tr/GKGM/Duyuru/567/Mevzuat-Taslagi-Tgk-Gidalardaki-Eser-Elementler-Ve-Isleme-Bulasanlarinin-Resmi-Kontrolu-Icin-Numune-Alma-Ve-Analiz-Metodu-Kriterleri-Tebligi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TUR/24_03272_00_x.pdf |
3. | 相關方:農(nóng)業(yè)和林業(yè)部/食品控制總局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 食品 |
5. | 等效性承認的確定以及任何相關程序或法規(guī)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該公報自發(fā)布之日起一個月后生效。在該公報發(fā)布前開展業(yè)務并對該公報涵蓋的產(chǎn)品進行官方控制分析的機構(gòu)和組織,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必須遵守該公報的規(guī)定。 |
6. |
內(nèi)容簡述: 該公報旨在制定官方控制食品中微量元素和加工污染物的取樣和分析方法標準。還規(guī)定了用于官方控制的分析方法必須符合的執(zhí)行標準。 官方公報(2017年2月24日)發(fā)布的第2017/7號公報(編號:29989)已被該公報廢止。 |
7.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農(nóng)業(yè)和林業(yè)部
食品控制總局
Eskisehir Yolu 9. Km. Lodumlu Ankara - Türki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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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90) 312 258 77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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