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歐盟 |
2. | 負責機構: 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谷物(HS編碼: 1001、1002、1003、1004、1005、1006、1007、1008),動物源性食品(HS編碼: 0201、0202、0203、0204、0205、0206、0207、0208、0209、0210)以及某些植物源性產(chǎn)品,包括水果和蔬菜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5. |
通報標題:修訂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EC)第396/2005號法規(guī)附件II和附件V的歐盟委員會法規(guī)草案,涉及某些產(chǎn)品內/表草氨酰的最大殘留限量(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有關的文本)。使用語言:英語 頁數(shù):4+ 附件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 擬議法規(guī)草案涉及歐盟未批準草氨酰時對某些食品中草氨酰的現(xiàn)有最大殘留限量的審核。 在刪除了歐盟不再批準的舊用途之后,設定了降低后的最大殘留限量,而這些舊用途可能不排除對人類健康的影響。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EC)2005年2月23日第396/2005號法規(guī),規(guī)定了植物源性和動物源性食品和飼料內/表的農(nóng)藥最大殘留限量,并修訂了歐盟理事會第91/414/EEC號指令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ALL/?uri=CELEX%3A32005R0396
歐洲食品安全局;關于從保護消費者角度出發(fā)對草氨酰最大殘留限量(MRL)進行風險評估的聲明。 《歐洲食品安全局雜志》2023年;21(3):7823
https://efsa.onlinelibrary.wiley.com/doi/abs/10.2903/j.efsa.2023.7823
(可提供英文版) |
10. |
擬批準日期:
2024年1月 擬公布日期: 2024年2月 |
11. |
擬生效日期:
該法規(guī)應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并在此后三個月之后適用。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3年8月27日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地址: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 +(32 2) 29 54263
E-mail: sps@ec.europa.eu
|
應歐盟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06-28如下信息: 修訂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EC)第396/2005號法規(guī)附件II和附件V的歐盟委員會法規(guī)草案,涉及某些產(chǎn)品內/表草氨酰的最大殘留限量(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有關的文本)。
擬議法規(guī)草案涉及歐盟未批準草氨酰時對某些食品中草氨酰的現(xiàn)有最大殘留限量的審核。 在刪除了歐盟不再批準的舊用途之后,設定了降低后的最大殘留限量,而這些舊用途可能不排除對人類健康的影響。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地址: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 +(32 2) 29 54263
E-mail: sps@ec.europa.eu
|
擬議法規(guī)草案涉及歐盟未批準草氨酰時對某些食品中草氨酰的現(xiàn)有最大殘留限量的審核。 在刪除了歐盟不再批準的舊用途之后,設定了降低后的最大殘留限量,而這些舊用途可能不排除對人類健康的影響。 |
1. | 通報成員:歐盟 |
2. | 負責機構: 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谷物(HS編碼: 1001、1002、1003、1004、1005、1006、1007、1008),動物源性食品(HS編碼: 0201、0202、0203、0204、0205、0206、0207、0208、0209、0210)以及某些植物源性產(chǎn)品,包括水果和蔬菜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5. |
通報標題:修訂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EC)第396/2005號法規(guī)附件II和附件V的歐盟委員會法規(guī)草案,涉及某些產(chǎn)品內/表草氨酰的最大殘留限量(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有關的文本)。頁數(shù):4+ 附件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 擬議法規(guī)草案涉及歐盟未批準草氨酰時對某些食品中草氨酰的現(xiàn)有最大殘留限量的審核。 在刪除了歐盟不再批準的舊用途之后,設定了降低后的最大殘留限量,而這些舊用途可能不排除對人類健康的影響。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EC)2005年2月23日第396/2005號法規(guī),規(guī)定了植物源性和動物源性食品和飼料內/表的農(nóng)藥最大殘留限量,并修訂了歐盟理事會第91/414/EEC號指令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ALL/?uri=CELEX%3A32005R0396
歐洲食品安全局;關于從保護消費者角度出發(fā)對草氨酰最大殘留限量(MRL)進行風險評估的聲明。 《歐洲食品安全局雜志》2023年;21(3):7823
https://efsa.onlinelibrary.wiley.com/doi/abs/10.2903/j.efsa.2023.7823
(可提供英文版) |
11. |
擬批準日期:
2024年1月 擬公布日期: 2024年2月
|
12. |
擬生效日期:
該法規(guī)應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并在此后三個月之后適用。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3年8月27日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地址: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 +(32 2) 29 54263
E-mail: sps@ec.europa.eu
|
應歐盟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06-28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修訂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EC)第396/2005號法規(guī)附件II和附件V的歐盟委員會法規(guī)草案,涉及某些產(chǎn)品內/表草氨酰的最大殘留限量(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有關的文本)。 |
內容簡述:
擬議法規(guī)草案涉及歐盟未批準草氨酰時對某些食品中草氨酰的現(xiàn)有最大殘留限量的審核。 在刪除了歐盟不再批準的舊用途之后,設定了降低后的最大殘留限量,而這些舊用途可能不排除對人類健康的影響。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地址: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 +(32 2) 29 54263
E-mail: sps@ec.europa.eu
|
應歐盟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06-28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修訂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EC)第396/2005號法規(guī)附件II和附件V的歐盟委員會法規(guī)草案,涉及某些產(chǎn)品內/表草氨酰的最大殘留限量(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有關的文本)。 |
擬議法規(guī)草案涉及歐盟未批準草氨酰時對某些食品中草氨酰的現(xiàn)有最大殘留限量的審核。 在刪除了歐盟不再批準的舊用途之后,設定了降低后的最大殘留限量,而這些舊用途可能不排除對人類健康的影響。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地址: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 +(32 2) 29 54263
E-mail: sps@ec.europa.eu
|
1. | 通報成員:歐盟 |
2. |
通報標題:修訂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EC)第396/2005號法規(guī)附件II和附件V的歐盟委員會法規(guī)草案,涉及某些產(chǎn)品內/表草氨酰的最大殘留限量(與歐洲經(jīng)濟區(qū)有關的文本)。使用語言:英語 頁數(shù):4+ 附件 鏈接網(wǎng)址: |
3. | 相關方:歐盟委員會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 谷物(HS編碼: 1001、1002、1003、1004、1005、1006、1007、1008),動物源性食品(HS編碼: 0201、0202、0203、0204、0205、0206、0207、0208、0209、0210)以及某些植物源性產(chǎn)品,包括水果和蔬菜 |
5. | 等效性承認的確定以及任何相關程序或法規(guī)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該法規(guī)應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并在此后三個月之后適用。 |
6. |
內容簡述: 擬議法規(guī)草案涉及歐盟未批準草氨酰時對某些食品中草氨酰的現(xiàn)有最大殘留限量的審核。 在刪除了歐盟不再批準的舊用途之后,設定了降低后的最大殘留限量,而這些舊用途可能不排除對人類健康的影響。 |
7.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歐盟委員會
衛(wèi)生和食品安全總局,A4組-多邊國際關系
地址: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電話: +(32 2) 29 54263
E-mail: sps@ec.europa.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