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摩洛哥 |
| 2. | 負責機構: 國家食品安全辦公室(ONSSA) |
| 3. | 覆蓋的產品: 角豆樹幼苗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所有貿易伙伴
|
| 5. |
通報標題:農業(yè)、海洋漁業(yè)、鄉(xiāng)村發(fā)展、水資源與森林部大臣關于批準角豆樹幼苗生產、控制、包裝和認證技術法規(guī)的法令草案。使用語言:法語 頁數(shù):12 鏈接網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MAR/23_9021_00_f.pdf |
| 6. |
內容簡述:
經1977年9月19日頒布的第1-76-472號詔令(特別是其中第1條、第2條和第5條)修訂和補充的1969年7月25日關于種子和幼苗生產和銷售的第1-69-169號詔令規(guī)定,確定種子和幼苗生產、控制、包裝和認證條件的技術法規(guī)應由農業(yè)部大臣發(fā)布命令予以批準。 |
| 7. |
目的和理由:
植物保護,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 10.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待定 |
| 11. |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3年6月23日
|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標準化與衛(wèi)生與植物檢疫措施事務處
風險評估和法律事務局
國家食品安全辦公室
地址:Avenue Hadj Ahmed Cherkaoui
電話: (212) 5 37 67 65 11/13
移動電話:電話: (212) 6 73 99 78 17
傳真:電話: (212) 5 37 68 20 49
電子郵箱: enquirypoint.spsmar@onssa.gov.ma
網址: http://www.onssa.gov.ma
|
|
應摩洛哥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04-24如下信息: 農業(yè)、海洋漁業(yè)、鄉(xiāng)村發(fā)展、水資源與森林部大臣關于批準角豆樹幼苗生產、控制、包裝和認證技術法規(guī)的法令草案。
經1977年9月19日頒布的第1-76-472號詔令(特別是其中第1條、第2條和第5條)修訂和補充的1969年7月25日關于種子和幼苗生產和銷售的第1-69-169號詔令規(guī)定,確定種子和幼苗生產、控制、包裝和認證條件的技術法規(guī)應由農業(yè)部大臣發(fā)布命令予以批準。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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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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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標準化與衛(wèi)生與植物檢疫措施事務處
風險評估和法律事務局
國家食品安全辦公室
地址:Avenue Hadj Ahmed Cherkaoui
電話: (212) 5 37 67 65 11/13
移動電話:電話: (212) 6 73 99 78 17
傳真:電話: (212) 5 37 68 20 49
電子郵箱: enquirypoint.spsmar@onssa.gov.ma
網址: http://www.onssa.gov.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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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1977年9月19日頒布的第1-76-472號詔令(特別是其中第1條、第2條和第5條)修訂和補充的1969年7月25日關于種子和幼苗生產和銷售的第1-69-169號詔令規(guī)定,確定種子和幼苗生產、控制、包裝和認證條件的技術法規(guī)應由農業(yè)部大臣發(fā)布命令予以批準。 |
| 1. | 通報成員:摩洛哥 |
| 2. | 負責機構: 國家食品安全辦公室(ONSSA) |
| 3. | 覆蓋的產品: 角豆樹幼苗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所有貿易伙伴
|
| 5. |
通報標題:農業(yè)、海洋漁業(yè)、鄉(xiāng)村發(fā)展、水資源與森林部大臣關于批準角豆樹幼苗生產、控制、包裝和認證技術法規(guī)的法令草案。頁數(shù):12 使用語言:法語 鏈接網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MAR/23_9021_00_f.pdf |
| 6. |
內容簡述:
經1977年9月19日頒布的第1-76-472號詔令(特別是其中第1條、第2條和第5條)修訂和補充的1969年7月25日關于種子和幼苗生產和銷售的第1-69-169號詔令規(guī)定,確定種子和幼苗生產、控制、包裝和認證條件的技術法規(guī)應由農業(yè)部大臣發(fā)布命令予以批準。 |
| 7. |
目的和理由:
植物保護,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 11.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待定
|
| 12. |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3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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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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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標準化與衛(wèi)生與植物檢疫措施事務處
風險評估和法律事務局
國家食品安全辦公室
地址:Avenue Hadj Ahmed Cherkaoui
電話: (212) 5 37 67 65 11/13
移動電話:電話: (212) 6 73 99 78 17
傳真:電話: (212) 5 37 68 20 49
電子郵箱: enquirypoint.spsmar@onssa.gov.ma
網址: http://www.onssa.gov.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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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摩洛哥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04-24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農業(yè)、海洋漁業(yè)、鄉(xiāng)村發(fā)展、水資源與森林部大臣關于批準角豆樹幼苗生產、控制、包裝和認證技術法規(guī)的法令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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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
經1977年9月19日頒布的第1-76-472號詔令(特別是其中第1條、第2條和第5條)修訂和補充的1969年7月25日關于種子和幼苗生產和銷售的第1-69-169號詔令規(guī)定,確定種子和幼苗生產、控制、包裝和認證條件的技術法規(guī)應由農業(yè)部大臣發(fā)布命令予以批準。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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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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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標準化與衛(wèi)生與植物檢疫措施事務處
風險評估和法律事務局
國家食品安全辦公室
地址:Avenue Hadj Ahmed Cherkaoui
電話: (212) 5 37 67 65 11/13
移動電話:電話: (212) 6 73 99 78 17
傳真:電話: (212) 5 37 68 20 49
電子郵箱: enquirypoint.spsmar@onssa.gov.ma
網址: http://www.onssa.gov.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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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摩洛哥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04-24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農業(yè)、海洋漁業(yè)、鄉(xiāng)村發(fā)展、水資源與森林部大臣關于批準角豆樹幼苗生產、控制、包裝和認證技術法規(guī)的法令草案。 |
經1977年9月19日頒布的第1-76-472號詔令(特別是其中第1條、第2條和第5條)修訂和補充的1969年7月25日關于種子和幼苗生產和銷售的第1-69-169號詔令規(guī)定,確定種子和幼苗生產、控制、包裝和認證條件的技術法規(guī)應由農業(yè)部大臣發(fā)布命令予以批準。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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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國家通報機構,國家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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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標準化與衛(wèi)生與植物檢疫措施事務處
風險評估和法律事務局
國家食品安全辦公室
地址:Avenue Hadj Ahmed Cherkaoui
電話: (212) 5 37 67 65 11/13
移動電話:電話: (212) 6 73 99 78 17
傳真:電話: (212) 5 37 68 20 49
電子郵箱: enquirypoint.spsmar@onssa.gov.ma
網址: http://www.onssa.gov.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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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通報成員:摩洛哥 |
| 2. |
通報標題:農業(yè)、海洋漁業(yè)、鄉(xiāng)村發(fā)展、水資源與森林部大臣關于批準角豆樹幼苗生產、控制、包裝和認證技術法規(guī)的法令草案。使用語言:法語 頁數(shù):12 鏈接網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MAR/23_9021_00_f.pdf |
| 3. | 相關方:國家食品安全辦公室(ONSSA) |
| 4. | 覆蓋的產品: 角豆樹幼苗 |
| 5. | 等效性承認的確定以及任何相關程序或法規(guī)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待定 |
| 6. |
內容簡述:
經1977年9月19日頒布的第1-76-472號詔令(特別是其中第1條、第2條和第5條)修訂和補充的1969年7月25日關于種子和幼苗生產和銷售的第1-69-169號詔令規(guī)定,確定種子和幼苗生產、控制、包裝和認證條件的技術法規(guī)應由農業(yè)部大臣發(fā)布命令予以批準。 |
| 7.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標準化與衛(wèi)生與植物檢疫措施事務處
風險評估和法律事務局
國家食品安全辦公室
地址:Avenue Hadj Ahmed Cherkaoui
電話: (212) 5 37 67 65 11/13
移動電話:電話: (212) 6 73 99 78 17
傳真:電話: (212) 5 37 68 20 49
電子郵箱: enquirypoint.spsmar@onssa.gov.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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