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埃及 |
2. | 負責(zé)機構(gò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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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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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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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埃及標準草案ES 445-2 “藥物制劑容器和附件-第2部分:糖漿用螺旋頸玻璃瓶”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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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簡述:以下 2022 年 02 月 14 日 的信息根據(jù) 埃及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埃及標準ES 445“藥劑制備容器及附件:糖漿用螺口玻璃瓶”(15頁,阿拉伯語) 補遺理由: [ ] 意見期變更——日期: [X] 通報措施采用——日期:2021年8月24日 [ ] 通報措施公布——日期: [X] 通報措施生效——日期:2021年11月25日 [ ] 最終措施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獲得: [ ] 通報措施撤回或撤銷——日期: 重新通報措施時的相關(guān)符號: [ ] 通報措施的內(nèi)容或范圍已更改,文本可從1獲得: 新的意見截止日期(如適用): [ ] 已發(fā)布解釋性指南,文本可從以下網(wǎng)址獲得: [ ] 其他: 說明:涵蓋的產(chǎn)品:輸血、輸注及注射設(shè)備(ICS 11.040.20),與藥物相關(guān)的其他標準(ICS 11.120.99) 本補遺主要是通告第523/2021號部級條例(2頁,阿拉伯語),其中規(guī)定生產(chǎn)商和進口商有六個月的過渡期,以便符合埃及標準ES 445“藥劑制備容器及附件:糖漿用螺口玻璃瓶”的要求(15頁,阿拉伯語)。 注意此前于2020年3月5日發(fā)布的G/TBT/N/EGY/248已經(jīng)公告了本標準的草案。 值得注意的是,本標準的技術(shù)內(nèi)容與ISO 11418-2:2016/ Amd1:2017相同. 通過在政府公報上發(fā)表行政命令,確保生產(chǎn)商和進口商知悉本埃及標準的任何增補情況。 擬議批準日期:2021年8月24日 擬議生效日期:2021年11月25日 負責(zé)處理意見和自此獲取文本的機構(gòu)或當局: 埃及開羅Ameriya區(qū)Tadreeb El-Modarrebeen街16號,埃及標準化與質(zhì)量控制組織國家咨詢點,郵箱:eos@idsc.net.egeos.tbt@eos.org.eg 網(wǎng)址:http://www.eos.org.eg 電話:+ (202) 22845528 傳真: + (202) 22845504 1可通過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終/修訂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文本出處獲取上述信息。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關(guān)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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