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秘魯 |
2. | 負責(zé)機構(gò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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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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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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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修訂第010-2017-MINAM號最高法令的最高法令草案,規(guī)定了機動車大氣排放的最大允許限值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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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簡述:以下 2022 年 01 月 06 日 的信息根據(jù) 秘魯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修訂第010-2017-MINAM號最高法令的最高法令草案,規(guī)定了機動車大氣排放的最大允許限值 補遺理由: 【】 意見期變更——日期: 【】 通報措施采用——日期: 【X】 通報措施公布——日期:2021年10月16日 【】 通報措施生效——日期: 【X】 最終措施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獲得: https://www.gob.pe/institucion/minam/normas-legales/2213166-029-2021-minam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PER/final_measure/22_0113_00_s.pdf 【】 通報措施撤回或撤銷——日期: 重新通報措施時的相關(guān)符號: 【】 通知措施的內(nèi)容或范圍已更改,文本網(wǎng)址:1 新的意見截止日期(如適用): 【】 已發(fā)布解釋性指南,文本網(wǎng)址:1 【】 其他: 說明:根據(jù)第029-2021-MINAM號最高法令修訂了第010-2017-MINAM號最高法令,規(guī)定了機動車大氣排放的最大允許限值。 Ministerio de Comercio Exterior y Turismo,MINCETUR(對外貿(mào)易和旅游部) Calle Uno Oeste No 50 - Urb.Corpac -利馬 27 - 秘魯 電話:(+51-1)513-6100分機1223和1239 電子郵箱:otc@mincetur.gob.pe 1可通過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終/修訂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文本出處獲取上述信息。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關(guān)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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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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