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韓國 |
2. | 負責機構:環(huán)境部資源循環(huán)政策司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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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標準規(guī)定,例如產品包裝材料和包裝方法【附件1】包裝方法標準適用以下產品種類:加工食品、飲料、酒類飲料、糖果、保健功能食品、化妝品、洗滌劑、玩偶、文具、雜貨、類藥品、服裝
ICS:[{"uid":"55"}] HS:[{"uid":"9829"}] |
5. |
通報標題:《資源節(jié)約和回收利用促進法》部分修訂案草案頁數(shù):3 使用語言:韓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 產品生產商應在包裝材料外部注明包裝方法(包裝空間比和包裝數(shù)量)。 若未能在包裝材料外部注明包裝方法,則將受到處罰。 |
7. | 目的和理由:為了根本性地減少包裝浪費,生產商在產品發(fā)布前應檢查包裝材料和包裝方法,向消費者提供檢查結果; 消費者信息,標識; 環(huán)境保護 |
8. | 相關文件: 2113009號國民議會法案(2021年10月28日)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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