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烏克蘭 |
2. | 負責機構:烏克蘭國家能效與節(jié)能署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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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額定熱輸入不超過50kw的局部加熱器以及額定熱輸入或單段功率不超過120kw的商用局部加熱器
ICS:[{"uid":"97.100.01"}] HS:[{"uid":"8514"}] |
5. |
通報標題:烏克蘭內閣關于批準局部加熱器生態(tài)設計要求技術規(guī)范的決議草案頁數(shù):38 使用語言:烏克蘭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 該技術規(guī)范草案規(guī)定了額定熱輸入不超過50kw的局部加熱器以及額定熱輸入或單段功率不超過120kw的商用局部加熱器上市生態(tài)設計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該草案的主要目的是降低耗能設備的能耗,降低局部加熱器設計、生產、使用和處置的資源消耗;消費者信息,標簽;環(huán)境保護。 |
8. | 相關文件: ? 烏克蘭《技術規(guī)范和符合性評估法》(烏克蘭語)? 2017年10月25日發(fā)布的烏克蘭內閣第1106號決議-關于實施烏克蘭同歐盟、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及其成員國簽訂的結盟協(xié)定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自發(fā)布日起60個月內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日起60天內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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