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烏干達 |
| 2. | 負責機構:烏干達標準局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
| 4. | 覆蓋的產品:稱重和測量儀器; 稱重設備(不包括靈敏度為5 cg或更高的天平),包括稱重計數或檢查機;各種稱重機重量(HS 8423);測量儀器(ICS 17.040.30),力、重量和壓力測量(ICS 17.100)。
ICS:[{"uid":"17.040.30"},{"uid":"17.040"}] HS:[{"uid":"8423"}] |
| 5. |
通報標題:DUS 1857:2020向涉及稱重和測量儀器維修的個人和企業(yè)頒發(fā)許可和資格證書的標準,第1版頁數:20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本烏干達標準草案規(guī)定了分別向技術人員和車間發(fā)放維修和車間許可證的標準,以及向參與稱重和測量儀器的技術人員和車間發(fā)放資格證書的標準。 |
| 7. | 目的和理由: 防止欺詐行為和消費者保護;減少貿易壁壘及促進貿易;節(jié)省成本及提高生產力。 |
| 8. | 相關文件: 1. 稱重和測量法案1965 2. 稱重和測量(稱重和測量儀器維修)法規(guī)2007。 |
| 9. |
擬批準日期:
2020年9月 擬生效日期: 貿易、工業(yè)和合作部長宣布為強制標準之后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通報之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本烏干達標準草案規(guī)定了分別向技術人員和車間發(fā)放維修和車間許可證的標準,以及向參與稱重和測量儀器的技術人員和車間發(fā)放資格證書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