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埃及 |
| 2. | 負責機構: 獸醫(yī)總局(GOVS) |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BR> - 進口活鳥,及其肉及肉制品;<BR> - 生產(chǎn)濃縮物的進口禽鳥羽粉及家禽屠宰場副產(chǎn)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1- 暫停進口活禽鳥、及其肉類及肉制品為期三個月,直至澄清高致病性禽流感衛(wèi)生狀況為止;<BR>2- 暫停進口生產(chǎn)濃縮物的禽鳥羽粉及家禽屠宰場副產(chǎn)品。提供阿拉伯文(2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第1326/2005 和第1327/2005號部長令: 1- 暫停進口活禽鳥、及其肉類及肉制品為期三個月,直至澄清高致病性禽流感衛(wèi)生狀況為止; 2- 除具有進口獸醫(yī)衛(wèi)生批準并且于2005年10月11日前在禽流感非疫國或非疫區(qū)裝貨,否則暫停進口生產(chǎn)濃縮物的禽鳥羽粉及家禽屠宰場副產(chǎn)品。 來自流行禽流感國家(根據(jù)OIE通知)的貨物不準入境。" |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X]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 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1.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2005年10月20日起生效
[ ] 貿(mào)易促進措施
|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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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Land Reclamation
Enquiry Point Unit
Tel: 202 3376589
Fax: 202 3352937
E-mail: Tawflk@claes.sci.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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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26/2005 和第1327/2005號部長令: 1- 暫停進口活禽鳥、及其肉類及肉制品為期三個月,直至澄清高致病性禽流感衛(wèi)生狀況為止; 2- 除具有進口獸醫(yī)衛(wèi)生批準并且于2005年10月11日前在禽流感非疫國或非疫區(qū)裝貨,否則暫停進口生產(chǎn)濃縮物的禽鳥羽粉及家禽屠宰場副產(chǎn)品。 來自流行禽流感國家(根據(jù)OIE通知)的貨物不準入境。"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Land Reclamation
Enquiry Point Unit
Tel: 202 3376589
Fax: 202 3352937
E-mail: Tawflk@claes.sci.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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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26/2005 和第1327/2005號部長令: 1- 暫停進口活禽鳥、及其肉類及肉制品為期三個月,直至澄清高致病性禽流感衛(wèi)生狀況為止; 2- 除具有進口獸醫(yī)衛(wèi)生批準并且于2005年10月11日前在禽流感非疫國或非疫區(qū)裝貨,否則暫停進口生產(chǎn)濃縮物的禽鳥羽粉及家禽屠宰場副產(chǎn)品。 來自流行禽流感國家(根據(jù)OIE通知)的貨物不準入境。" |
| 1. | 通報成員:埃及 |
| 2. | 負責機構: 獸醫(yī)總局(GOVS) |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BR> - 進口活鳥,及其肉及肉制品;<BR> - 生產(chǎn)濃縮物的進口禽鳥羽粉及家禽屠宰場副產(chǎn)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1- 暫停進口活禽鳥、及其肉類及肉制品為期三個月,直至澄清高致病性禽流感衛(wèi)生狀況為止;<BR>2- 暫停進口生產(chǎn)濃縮物的禽鳥羽粉及家禽屠宰場副產(chǎn)品。提供阿拉伯文(2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第1326/2005 和第1327/2005號部長令: 1- 暫停進口活禽鳥、及其肉類及肉制品為期三個月,直至澄清高致病性禽流感衛(wèi)生狀況為止; 2- 除具有進口獸醫(yī)衛(wèi)生批準并且于2005年10月11日前在禽流感非疫國或非疫區(qū)裝貨,否則暫停進口生產(chǎn)濃縮物的禽鳥羽粉及家禽屠宰場副產(chǎn)品。 來自流行禽流感國家(根據(jù)OIE通知)的貨物不準入境。" |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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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本緊急措施是為了保護國內牲畜業(yè)及人類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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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X]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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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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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2.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2005年10月20日起生效
[ ] 貿(mào)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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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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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Land Reclamation
Enquiry Point Unit
Tel: 202 3376589
Fax: 202 3352937
E-mail: Tawflk@claes.sci.eg"
|
| 應埃及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5-11-02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1- 暫停進口活禽鳥、及其肉類及肉制品為期三個月,直至澄清高致病性禽流感衛(wèi)生狀況為止;<BR>2- 暫停進口生產(chǎn)濃縮物的禽鳥羽粉及家禽屠宰場副產(chǎn)品。提供阿拉伯文(2頁)。 |
|
內容簡述:
"第1326/2005 和第1327/2005號部長令:
1- 暫停進口活禽鳥、及其肉類及肉制品為期三個月,直至澄清高致病性禽流感衛(wèi)生狀況為止; 2- 除具有進口獸醫(yī)衛(wèi)生批準并且于2005年10月11日前在禽流感非疫國或非疫區(qū)裝貨,否則暫停進口生產(chǎn)濃縮物的禽鳥羽粉及家禽屠宰場副產(chǎn)品。 來自流行禽流感國家(根據(jù)OIE通知)的貨物不準入境。"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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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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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Land Reclamation
Enquiry Point Unit
Tel: 202 3376589
Fax: 202 3352937
E-mail: Tawflk@claes.sci.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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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埃及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5-11-02如下信息: |
| "第1326/2005 和第1327/2005號部長令: 1- 暫停進口活禽鳥、及其肉類及肉制品為期三個月,直至澄清高致病性禽流感衛(wèi)生狀況為止; 2- 除具有進口獸醫(yī)衛(wèi)生批準并且于2005年10月11日前在禽流感非疫國或非疫區(qū)裝貨,否則暫停進口生產(chǎn)濃縮物的禽鳥羽粉及家禽屠宰場副產(chǎn)品。 來自流行禽流感國家(根據(jù)OIE通知)的貨物不準入境。" |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Land Reclamation
Enquiry Point Unit
Tel: 202 3376589
Fax: 202 3352937
E-mail: Tawflk@claes.sci.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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