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危地馬拉 |
2. | 負責機構: |
3. | 覆蓋的產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有關防止牛海綿狀腦病[BSE]或“瘋牛病”傳入危地馬拉的規(guī)定。第1100 2004號部級決定。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 在此通報2004年3月24日第1100-2004號部級決定,該決定修改對防止牛海綿狀腦病[BSE]或“瘋牛病”傳入危地馬拉做出規(guī)定的2004年1月23日第693-2004號部級決定的第1、5及第6條[2004年2月13日公布于WTO網(wǎng)站,文件號G/SPS/N/GTM/21]。該決定詳細如下: 第1條. 第1條修改如下: “第1條 本部級決定的目的旨在為對構成健康風險及易感染牛海綿狀腦病[BSE] 或“瘋牛病”的動物、動物產品和副產品以及用于生產動物飼料的原材料制定關于進入或經(jīng)危地馬拉過境的規(guī)定。 第2條. 第5條修改如下: ""第5條 限制產品及副產品。限制以下產品進口及經(jīng)危地馬拉過境: (a)肉粉、血粉及內臟肉粉,及禽類羽毛; (b)水解骨; (c)酶、荷爾蒙及賦形劑; (d)獸藥及賦形劑; (e)魚粉; (f)OIE規(guī)定的用于易感動物的加工飼料。 當出口國國家主管機構證明以下情況時,該限制不適用于(a)、(b)、(c)、(d)、(e)或(f)條: 1.生產廠家只加工相關產品; 2.工廠生產線不加工反芻類動物源性產品; 且 3.最終成品不含反芻類動物源性蛋白 (g) 生化物(疫苗)及賦形劑. 當出口國國家主管機構證明其用途限于非BSE易感染動物時,該限制不適用于(g)條。 第3條. 第6條修改如下: ""第6條. 農畜食品部應通過其標準法規(guī)處向公眾健康福利部提供構成健康風險的經(jīng)加工的天然食品的最新名單。同樣,它還應向該部提供咨詢服務,并就有關大眾健康福利部負責范圍內的且對人類和動物健康構成威脅的反芻類動物源性產品和材料的進口與該部進行協(xié)調?!?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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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1. | 擬生效日期: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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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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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通報2004年3月24日第1100-2004號部級決定,該決定修改對防止牛海綿狀腦病[BSE]或“瘋牛病”傳入危地馬拉做出規(guī)定的2004年1月23日第693-2004號部級決定的第1、5及第6條[2004年2月13日公布于WTO網(wǎng)站,文件號G/SPS/N/GTM/21]。該決定詳細如下: 第1條. 第1條修改如下: “第1條 本部級決定的目的旨在為對構成健康風險及易感染牛海綿狀腦病[BSE] 或“瘋牛病”的動物、動物產品和副產品以及用于生產動物飼料的原材料制定關于進入或經(jīng)危地馬拉過境的規(guī)定。 第2條. 第5條修改如下: ""第5條 限制產品及副產品。限制以下產品進口及經(jīng)危地馬拉過境: (a)肉粉、血粉及內臟肉粉,及禽類羽毛; (b)水解骨; (c)酶、荷爾蒙及賦形劑; (d)獸藥及賦形劑; (e)魚粉; (f)OIE規(guī)定的用于易感動物的加工飼料。 當出口國國家主管機構證明以下情況時,該限制不適用于(a)、(b)、(c)、(d)、(e)或(f)條: 1.生產廠家只加工相關產品; 2.工廠生產線不加工反芻類動物源性產品; 且 3.最終成品不含反芻類動物源性蛋白 (g) 生化物(疫苗)及賦形劑. 當出口國國家主管機構證明其用途限于非BSE易感染動物時,該限制不適用于(g)條。 第3條. 第6條修改如下: ""第6條. 農畜食品部應通過其標準法規(guī)處向公眾健康福利部提供構成健康風險的經(jīng)加工的天然食品的最新名單。同樣,它還應向該部提供咨詢服務,并就有關大眾健康福利部負責范圍內的且對人類和動物健康構成威脅的反芻類動物源性產品和材料的進口與該部進行協(xié)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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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通報2004年3月24日第1100-2004號部級決定,該決定修改對防止牛海綿狀腦病[BSE]或“瘋牛病”傳入危地馬拉做出規(guī)定的2004年1月23日第693-2004號部級決定的第1、5及第6條[2004年2月13日公布于WTO網(wǎng)站,文件號G/SPS/N/GTM/21]。該決定詳細如下: 第1條. 第1條修改如下: “第1條 本部級決定的目的旨在為對構成健康風險及易感染牛海綿狀腦病[BSE] 或“瘋牛病”的動物、動物產品和副產品以及用于生產動物飼料的原材料制定關于進入或經(jīng)危地馬拉過境的規(guī)定。 第2條. 第5條修改如下: ""第5條 限制產品及副產品。限制以下產品進口及經(jīng)危地馬拉過境: (a)肉粉、血粉及內臟肉粉,及禽類羽毛; (b)水解骨; (c)酶、荷爾蒙及賦形劑; (d)獸藥及賦形劑; (e)魚粉; (f)OIE規(guī)定的用于易感動物的加工飼料。 當出口國國家主管機構證明以下情況時,該限制不適用于(a)、(b)、(c)、(d)、(e)或(f)條: 1.生產廠家只加工相關產品; 2.工廠生產線不加工反芻類動物源性產品; 且 3.最終成品不含反芻類動物源性蛋白 (g) 生化物(疫苗)及賦形劑. 當出口國國家主管機構證明其用途限于非BSE易感染動物時,該限制不適用于(g)條。 第3條. 第6條修改如下: ""第6條. 農畜食品部應通過其標準法規(guī)處向公眾健康福利部提供構成健康風險的經(jīng)加工的天然食品的最新名單。同樣,它還應向該部提供咨詢服務,并就有關大眾健康福利部負責范圍內的且對人類和動物健康構成威脅的反芻類動物源性產品和材料的進口與該部進行協(xié)調。”" |
1. | 通報成員:危地馬拉 |
2. | 負責機構: |
3. | 覆蓋的產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有關防止牛海綿狀腦病[BSE]或“瘋牛病”傳入危地馬拉的規(guī)定。第1100 2004號部級決定。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 在此通報2004年3月24日第1100-2004號部級決定,該決定修改對防止牛海綿狀腦病[BSE]或“瘋牛病”傳入危地馬拉做出規(guī)定的2004年1月23日第693-2004號部級決定的第1、5及第6條[2004年2月13日公布于WTO網(wǎng)站,文件號G/SPS/N/GTM/21]。該決定詳細如下: 第1條. 第1條修改如下: “第1條 本部級決定的目的旨在為對構成健康風險及易感染牛海綿狀腦病[BSE] 或“瘋牛病”的動物、動物產品和副產品以及用于生產動物飼料的原材料制定關于進入或經(jīng)危地馬拉過境的規(guī)定。 第2條. 第5條修改如下: ""第5條 限制產品及副產品。限制以下產品進口及經(jīng)危地馬拉過境: (a)肉粉、血粉及內臟肉粉,及禽類羽毛; (b)水解骨; (c)酶、荷爾蒙及賦形劑; (d)獸藥及賦形劑; (e)魚粉; (f)OIE規(guī)定的用于易感動物的加工飼料。 當出口國國家主管機構證明以下情況時,該限制不適用于(a)、(b)、(c)、(d)、(e)或(f)條: 1.生產廠家只加工相關產品; 2.工廠生產線不加工反芻類動物源性產品; 且 3.最終成品不含反芻類動物源性蛋白 (g) 生化物(疫苗)及賦形劑. 當出口國國家主管機構證明其用途限于非BSE易感染動物時,該限制不適用于(g)條。 第3條. 第6條修改如下: ""第6條. 農畜食品部應通過其標準法規(guī)處向公眾健康福利部提供構成健康風險的經(jīng)加工的天然食品的最新名單。同樣,它還應向該部提供咨詢服務,并就有關大眾健康福利部負責范圍內的且對人類和動物健康構成威脅的反芻類動物源性產品和材料的進口與該部進行協(xié)調?!?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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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2. | 擬生效日期: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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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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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危地馬拉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4-05-10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有關防止牛海綿狀腦病[BSE]或“瘋牛病”傳入危地馬拉的規(guī)定。第1100 2004號部級決定。 |
內容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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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通報2004年3月24日第1100-2004號部級決定,該決定修改對防止牛海綿狀腦病[BSE]或“瘋牛病”傳入危地馬拉做出規(guī)定的2004年1月23日第693-2004號部級決定的第1、5及第6條[2004年2月13日公布于WTO網(wǎng)站,文件號G/SPS/N/GTM/21]。該決定詳細如下: 第1條. 第1條修改如下: “第1條 本部級決定的目的旨在為對構成健康風險及易感染牛海綿狀腦病[BSE] 或“瘋牛病”的動物、動物產品和副產品以及用于生產動物飼料的原材料制定關于進入或經(jīng)危地馬拉過境的規(guī)定。 第2條. 第5條修改如下: ""第5條 限制產品及副產品。限制以下產品進口及經(jīng)危地馬拉過境: (a)肉粉、血粉及內臟肉粉,及禽類羽毛; (b)水解骨; (c)酶、荷爾蒙及賦形劑; (d)獸藥及賦形劑; (e)魚粉; (f)OIE規(guī)定的用于易感動物的加工飼料。 當出口國國家主管機構證明以下情況時,該限制不適用于(a)、(b)、(c)、(d)、(e)或(f)條: 1.生產廠家只加工相關產品; 2.工廠生產線不加工反芻類動物源性產品; 且 3.最終成品不含反芻類動物源性蛋白 (g) 生化物(疫苗)及賦形劑. 當出口國國家主管機構證明其用途限于非BSE易感染動物時,該限制不適用于(g)條。 第3條. 第6條修改如下: ""第6條. 農畜食品部應通過其標準法規(guī)處向公眾健康福利部提供構成健康風險的經(jīng)加工的天然食品的最新名單。同樣,它還應向該部提供咨詢服務,并就有關大眾健康福利部負責范圍內的且對人類和動物健康構成威脅的反芻類動物源性產品和材料的進口與該部進行協(xié)調?!? |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補遺通報發(fā)布日后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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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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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危地馬拉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4-05-10如下信息: |
" 在此通報2004年3月24日第1100-2004號部級決定,該決定修改對防止牛海綿狀腦病[BSE]或“瘋牛病”傳入危地馬拉做出規(guī)定的2004年1月23日第693-2004號部級決定的第1、5及第6條[2004年2月13日公布于WTO網(wǎng)站,文件號G/SPS/N/GTM/21]。該決定詳細如下: 第1條. 第1條修改如下: “第1條 本部級決定的目的旨在為對構成健康風險及易感染牛海綿狀腦病[BSE] 或“瘋牛病”的動物、動物產品和副產品以及用于生產動物飼料的原材料制定關于進入或經(jīng)危地馬拉過境的規(guī)定。 第2條. 第5條修改如下: ""第5條 限制產品及副產品。限制以下產品進口及經(jīng)危地馬拉過境: (a)肉粉、血粉及內臟肉粉,及禽類羽毛; (b)水解骨; (c)酶、荷爾蒙及賦形劑; (d)獸藥及賦形劑; (e)魚粉; (f)OIE規(guī)定的用于易感動物的加工飼料。 當出口國國家主管機構證明以下情況時,該限制不適用于(a)、(b)、(c)、(d)、(e)或(f)條: 1.生產廠家只加工相關產品; 2.工廠生產線不加工反芻類動物源性產品; 且 3.最終成品不含反芻類動物源性蛋白 (g) 生化物(疫苗)及賦形劑. 當出口國國家主管機構證明其用途限于非BSE易感染動物時,該限制不適用于(g)條。 第3條. 第6條修改如下: ""第6條. 農畜食品部應通過其標準法規(guī)處向公眾健康福利部提供構成健康風險的經(jīng)加工的天然食品的最新名單。同樣,它還應向該部提供咨詢服務,并就有關大眾健康福利部負責范圍內的且對人類和動物健康構成威脅的反芻類動物源性產品和材料的進口與該部進行協(xié)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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