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 |
2. | 負責機構: 衛(wèi)生部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牛、綿羊和山羊的肉及肉制品、組織、器官及派生物。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禁止從源自受牛海綿狀腦病影響的國家(地區(qū))進口牛、綿羊和山羊的肉及肉制品、組織、器官及派生物。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 為防止牛海綿狀腦病(BSE 或瘋牛?。﹤魅肱_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單獨關稅區(qū),禁止從源自受牛海綿狀腦病影響的國家(地區(qū))進口上述產(chǎn)品。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X] 動物健康[ ] 植物保護[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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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X]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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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1.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于2003年12月24日立即生效。
[ ] 貿(mào)易促進措施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Department of Health12F, 100 Ai-Kuo E. Rd.,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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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牛海綿狀腦?。˙SE 或瘋牛?。﹤魅肱_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單獨關稅區(qū),禁止從源自受牛海綿狀腦病影響的國家(地區(qū))進口上述產(chǎn)品。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Department of Health12F, 100 Ai-Kuo E. Rd.,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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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牛海綿狀腦病(BSE 或瘋牛?。﹤魅肱_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單獨關稅區(qū),禁止從源自受牛海綿狀腦病影響的國家(地區(qū))進口上述產(chǎn)品。 |
1. | 通報成員: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 |
2. | 負責機構: 衛(wèi)生部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牛、綿羊和山羊的肉及肉制品、組織、器官及派生物。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禁止從源自受牛海綿狀腦病影響的國家(地區(qū))進口牛、綿羊和山羊的肉及肉制品、組織、器官及派生物。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 為防止牛海綿狀腦?。˙SE 或瘋牛?。﹤魅肱_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單獨關稅區(qū),禁止從源自受牛海綿狀腦病影響的國家(地區(qū))進口上述產(chǎn)品。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X] 動物健康[ ] 植物保護[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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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緊急事件的性質(zhì)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X]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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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2.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于2003年12月24日立即生效。
[ ] 貿(mào)易促進措施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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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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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Department of Health12F, 100 Ai-Kuo E. Rd.,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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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4-01-29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禁止從源自受牛海綿狀腦病影響的國家(地區(qū))進口牛、綿羊和山羊的肉及肉制品、組織、器官及派生物。 |
內(nèi)容簡述:
為防止牛海綿狀腦病(BSE 或瘋牛?。﹤魅肱_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單獨關稅區(qū),禁止從源自受牛海綿狀腦病影響的國家(地區(qū))進口上述產(chǎn)品。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Department of Health12F, 100 Ai-Kuo E. Rd.,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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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4-01-29如下信息: |
為防止牛海綿狀腦?。˙SE 或瘋牛?。﹤魅肱_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單獨關稅區(qū),禁止從源自受牛海綿狀腦病影響的國家(地區(qū))進口上述產(chǎn)品。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Department of Health12F, 100 Ai-Kuo E. Rd.,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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