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比利時 |
2. | 負責機構(gòu): <BR>社會事物公共衛(wèi)生及環(huán)境部<BR>食品總檢查官<BR>CAE - Esplanade - 11th floor<BR>Boulevard Pachéco 19/5<BR>B-1010 Brussels布魯塞爾<BR>電話.: (322) 210-4843<BR>傳真: (322) 210-4816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帶表面包裝的食品包裝(如:罐頭食品包裝)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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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皇家政令修改關于食品材料及商品的1992年5月11日皇家政令(60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本草案意在為1992年5月11日有關食品材料及商品的皇家政令提供補充附件,以便對用于食品的表面包裝投放市場進行管理。該草案是根據(jù)歐洲理事會研究的結(jié)果及第AP(96)5決議的內(nèi)容做出的。它僅考慮到歐盟科學委員會評估及決議附件第一部分所包含的這些物質(zhì)。物質(zhì)清單應和歐盟科學委員會進行的關于食品和在外包裝工業(yè)領域的可能用途的新指示和新測試相適應。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皇家政令修改涉及食品材料及商品的1992年5月11日皇家政令(60頁)。提供法文和荷蘭文。摘要部分提供歐盟所有語言。一旦采納將刊登在比利時王國“官方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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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X]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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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皇家政令修改涉及食品材料及商品的1992年5月11日皇家政令(60頁)。提供法文和荷蘭文。摘要部分提供歐盟所有語言。一旦采納將刊登在比利時王國“官方公報” |
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1.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公布后立即生效
[ ] 貿(mào)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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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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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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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Belgian Standards Institute (IBN) 比利時標準協(xié)會A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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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案意在為1992年5月11日有關食品材料及商品的皇家政令提供補充附件,以便對用于食品的表面包裝投放市場進行管理。該草案是根據(jù)歐洲理事會研究的結(jié)果及第AP(96)5決議的內(nèi)容做出的。它僅考慮到歐盟科學委員會評估及決議附件第一部分所包含的這些物質(zhì)。物質(zhì)清單應和歐盟科學委員會進行的關于食品和在外包裝工業(yè)領域的可能用途的新指示和新測試相適應。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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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Belgian Standards Institute (IBN) 比利時標準協(xié)會A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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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案意在為1992年5月11日有關食品材料及商品的皇家政令提供補充附件,以便對用于食品的表面包裝投放市場進行管理。該草案是根據(jù)歐洲理事會研究的結(jié)果及第AP(96)5決議的內(nèi)容做出的。它僅考慮到歐盟科學委員會評估及決議附件第一部分所包含的這些物質(zhì)。物質(zhì)清單應和歐盟科學委員會進行的關于食品和在外包裝工業(yè)領域的可能用途的新指示和新測試相適應。 |
1. | 通報成員:比利時 |
2. | 負責機構(gòu): <BR>社會事物公共衛(wèi)生及環(huán)境部<BR>食品總檢查官<BR>CAE - Esplanade - 11th floor<BR>Boulevard Pachéco 19/5<BR>B-1010 Brussels布魯塞爾<BR>電話.: (322) 210-4843<BR>傳真: (322) 210-4816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帶表面包裝的食品包裝(如:罐頭食品包裝)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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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皇家政令修改關于食品材料及商品的1992年5月11日皇家政令(60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本草案意在為1992年5月11日有關食品材料及商品的皇家政令提供補充附件,以便對用于食品的表面包裝投放市場進行管理。該草案是根據(jù)歐洲理事會研究的結(jié)果及第AP(96)5決議的內(nèi)容做出的。它僅考慮到歐盟科學委員會評估及決議附件第一部分所包含的這些物質(zhì)。物質(zhì)清單應和歐盟科學委員會進行的關于食品和在外包裝工業(yè)領域的可能用途的新指示和新測試相適應。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皇家政令修改涉及食品材料及商品的1992年5月11日皇家政令(60頁)。提供法文和荷蘭文。摘要部分提供歐盟所有語言。一旦采納將刊登在比利時王國“官方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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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緊急事件的性質(zhì)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X]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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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皇家政令修改涉及食品材料及商品的1992年5月11日皇家政令(60頁)。提供法文和荷蘭文。摘要部分提供歐盟所有語言。一旦采納將刊登在比利時王國“官方公報” |
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2.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公布后立即生效
[ ] 貿(mào)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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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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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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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Belgian Standards Institute (IBN) 比利時標準協(xié)會A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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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比利時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2-05-13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皇家政令修改關于食品材料及商品的1992年5月11日皇家政令(60頁) |
內(nèi)容簡述:
本草案意在為1992年5月11日有關食品材料及商品的皇家政令提供補充附件,以便對用于食品的表面包裝投放市場進行管理。該草案是根據(jù)歐洲理事會研究的結(jié)果及第AP(96)5決議的內(nèi)容做出的。它僅考慮到歐盟科學委員會評估及決議附件第一部分所包含的這些物質(zhì)。物質(zhì)清單應和歐盟科學委員會進行的關于食品和在外包裝工業(yè)領域的可能用途的新指示和新測試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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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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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Belgian Standards Institute (IBN) 比利時標準協(xié)會A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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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比利時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2-05-13如下信息: |
本草案意在為1992年5月11日有關食品材料及商品的皇家政令提供補充附件,以便對用于食品的表面包裝投放市場進行管理。該草案是根據(jù)歐洲理事會研究的結(jié)果及第AP(96)5決議的內(nèi)容做出的。它僅考慮到歐盟科學委員會評估及決議附件第一部分所包含的這些物質(zhì)。物質(zhì)清單應和歐盟科學委員會進行的關于食品和在外包裝工業(yè)領域的可能用途的新指示和新測試相適應。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Belgian Standards Institute (IBN) 比利時標準協(xié)會A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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