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瑞士 |
2. | 負責(zé)機構(gòu): 伯爾尼,聯(lián)邦公眾衛(wèi)生辦公室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含酒精飲料及烈酒<br>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食品外來物質(zhì)及有毒成份條例修改草案(2頁,法語和英語)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規(guī)定白酒內(nèi)氨基甲酸乙酯烏來糖(Ethyl carbamate)1 mg/l的限 量(此限量不適用于2003年(蒸餾日期)以前制造的酒)。氨基甲酸乙酯烏來糖(Ethyl carbamate)主要是通過核果蒸餾產(chǎn)生的。由于氨基甲酸乙酯能夠致癌,須實行一個限量。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br>1995年6月26日食品外來物質(zhì)及有毒成份條例修改草案(德/法/意文:RS 817.021.2)<br>http://www.bk.admin.ch/ch/f/sr/c817_021_23.html<br>食品法1992年10月9日(德/法/意文RS 817. 21.2)<br>http://www.bk.admin.ch/ch/f/rs/c817_0.html<br>1995年3月1日食品條例德/法/意文RS 817.02)<br>http://www.bk.admin.ch/ch/f/rs/
|
8. |
是否有相關(guān)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guān)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X]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guān)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關(guān)文件及文件語種:
<br>1995年6月26日食品外來物質(zhì)及有毒成份條例修改草案(德/法/意文:RS 817.021.2)<br>http://www.bk.admin.ch/ch/f/sr/c817_021_23.html<br>食品法1992年10月9日(德/法/意文RS 817. 21.2)<br>http://www.bk.admin.ch/ch/f/rs/c817_0.html<br>1995年3月1日食品條例德/法/意文RS 817.02)<br>http://www.bk.admin.ch/ch/f/rs/ |
10. |
擬批準日期:
2002年4月1日 擬公布日期: |
11. |
擬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2002年5月1日
[ ] 貿(mào)易促進措施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13. |
負責(zé)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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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定白酒內(nèi)氨基甲酸乙酯烏來糖(Ethyl carbamate)1 mg/l的限 量(此限量不適用于2003年(蒸餾日期)以前制造的酒)。氨基甲酸乙酯烏來糖(Ethyl carbamate)主要是通過核果蒸餾產(chǎn)生的。由于氨基甲酸乙酯能夠致癌,須實行一個限量。 |
負責(zé)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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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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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定白酒內(nèi)氨基甲酸乙酯烏來糖(Ethyl carbamate)1 mg/l的限 量(此限量不適用于2003年(蒸餾日期)以前制造的酒)。氨基甲酸乙酯烏來糖(Ethyl carbamate)主要是通過核果蒸餾產(chǎn)生的。由于氨基甲酸乙酯能夠致癌,須實行一個限量。 |
1. | 通報成員:瑞士 |
2. | 負責(zé)機構(gòu): 伯爾尼,聯(lián)邦公眾衛(wèi)生辦公室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含酒精飲料及烈酒<br>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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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食品外來物質(zhì)及有毒成份條例修改草案(2頁,法語和英語)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規(guī)定白酒內(nèi)氨基甲酸乙酯烏來糖(Ethyl carbamate)1 mg/l的限 量(此限量不適用于2003年(蒸餾日期)以前制造的酒)。氨基甲酸乙酯烏來糖(Ethyl carbamate)主要是通過核果蒸餾產(chǎn)生的。由于氨基甲酸乙酯能夠致癌,須實行一個限量。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br>1995年6月26日食品外來物質(zhì)及有毒成份條例修改草案(德/法/意文:RS 817.021.2)<br>http://www.bk.admin.ch/ch/f/sr/c817_021_23.html<br>食品法1992年10月9日(德/法/意文RS 817. 21.2)<br>http://www.bk.admin.ch/ch/f/rs/c817_0.html<br>1995年3月1日食品條例德/法/意文RS 817.02)<br>http://www.bk.admin.ch/ch/f/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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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緊急事件的性質(zhì)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guān)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guān)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X]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guān)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關(guān)文件及文件語種:
<br>1995年6月26日食品外來物質(zhì)及有毒成份條例修改草案(德/法/意文:RS 817.021.2)<br>http://www.bk.admin.ch/ch/f/sr/c817_021_23.html<br>食品法1992年10月9日(德/法/意文RS 817. 21.2)<br>http://www.bk.admin.ch/ch/f/rs/c817_0.html<br>1995年3月1日食品條例德/法/意文RS 817.02)<br>http://www.bk.admin.ch/ch/f/rs/ |
11. |
擬批準日期:
2002年4月1日 擬公布日期: |
12. |
擬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2002年5月1日
[ ] 貿(mào)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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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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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負責(zé)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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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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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瑞士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2-04-02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食品外來物質(zhì)及有毒成份條例修改草案(2頁,法語和英語) |
內(nèi)容簡述:
規(guī)定白酒內(nèi)氨基甲酸乙酯烏來糖(Ethyl carbamate)1 mg/l的限 量(此限量不適用于2003年(蒸餾日期)以前制造的酒)。氨基甲酸乙酯烏來糖(Ethyl carbamate)主要是通過核果蒸餾產(chǎn)生的。由于氨基甲酸乙酯能夠致癌,須實行一個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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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yīng)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負責(zé)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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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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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瑞士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2-04-02如下信息: |
規(guī)定白酒內(nèi)氨基甲酸乙酯烏來糖(Ethyl carbamate)1 mg/l的限 量(此限量不適用于2003年(蒸餾日期)以前制造的酒)。氨基甲酸乙酯烏來糖(Ethyl carbamate)主要是通過核果蒸餾產(chǎn)生的。由于氨基甲酸乙酯能夠致癌,須實行一個限量。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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