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4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稱,對進口自中國的鋼絲衣架(Steel Wire Garment Hangers)作出第7次反傾銷行政復審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Shanghai Wells Hanger Co., Ltd./Hong Kong Wells Ltd.的加權平均傾銷幅度為49.40%。調查期為2014年10月1日~2015年9月30日。本案涉及美國協調關稅號7326.20.0020、7323.99.9060和7323.99.9080項下產品。
2007年9月17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稱,應美國企業(yè)M&B Metal Products Company, Inc. 于2007年7月31日提交的申請,對進口自中國的鋼絲衣架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08年3月25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對華鋼絲衣架反傾銷肯定性初裁公告。2008年8月14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對華鋼絲衣架反傾銷肯定性終裁公告,裁定涉案產品的傾銷幅度為15.44%~186.98%。2008年9月15日,美國商務部對本案反傾銷終裁結果作出了修正,涉案產品的傾銷幅度修改為15.83%~187.25%。2015年12月3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對華鋼絲衣架第7次反傾銷行政復審立案調查公告,共涉及包括Shanghai Wells Hanger Co., Ltd.和Hong Kong Wells Ltd.等在內的46家中國企業(yè)。2016年1月19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稱,基于本次行政復審立案申請方于2015年12月16日提交的撤訴申請,決定撤銷對Shanghai Wells Hanger Co., Ltd.和Hong Kong Wells Ltd.除外的44家中國企業(yè)的第7次反傾銷行政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