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7日,加拿大公布《食品藥品法規(guī)》修正提案。本意向通告(NOI)旨在為《食品藥品法規(guī)》目錄F的第I部分修正案,修訂萘普生及其鹽的列表,在以口服每日劑量440毫克售出時(shí)允許非處方分類提供評(píng)議的機(jī)會(huì)。 “萘普生及其鹽”目前列在目錄F的第I部分,沒(méi)有任何限定的措詞或免除。這意味著為了在加拿大銷售,目前所有濃度的萘普生及其鹽都需要處方。 每日獲得440毫克劑量的非處方萘普生及其鹽,將為消費(fèi)者緩解疼痛的適度自我治療提供另一種選擇。 目錄F是要根據(jù)《食品藥品法規(guī)》的第C.01.041 至 C.01.049項(xiàng)加以管理其銷售的藥品成分的列表。目錄F的第I部分列出需要處方的人用和獸用藥品成分。目錄F的第II部分列出需要處方的人用藥品成分,但如果標(biāo)簽上標(biāo)注作為獸藥或其形式不適合人用的,不需要處方。 萘普生及其鹽是一種用于治療炎癥和疼痛的非甾體抗炎藥(NSA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