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6日,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成員國委員會一致通過將四種物質列入授權候選清單(高度關注物質清單),至此授權候選清單上的高度關注物質(SVHC)增加至155種。
從物質加入清單之日起,如果物品中含有該物質,并且重量比超過0.1%,則該物品在歐盟或歐洲經濟區(qū)(EEA)內的供應商必須提供充分信息,確??蛻艨梢园踩厥褂梦锲罚蛘咴谑盏较M者的要求后45天以內提供相關信息。上述信息必須至少包括物質的名稱。
生產商和進口商需在六個月之內向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進行通報,如果:
– 每位生產商或進口商每年生產或進口的物品中所含物質總量超過一噸,并且
– 該物質在物品中所占的重量比超過0.1 %。
如果該物質作為某種特定用途使用的情況已經注冊過或該物質沒有暴露的可能,則可以豁免。
這四種新的高度關注物質的具體信息如下:
| 中文名稱 | EC 編號 | CAS 編號 | 用途 |
| 鄰苯二甲酸二異己酯 | 271-093-5 | 68515-50-4 | 可用于轉向油或傳動潤滑油中,也可用作橡膠或塑料的增塑劑。 |
| 氯化鎘 | 233-296-7 | 10108-64-2 | 合成硫化鎘(色粉)的中間體,也可用于復印,染色和電鍍中。 |
| 水合高硼酸鈉鹽類 |
239-172-9; 234-390-0 |
- | 可用于洗滌劑中,用作漂白劑,消毒劑和牙齒增白劑 |
| 過硼酸鈉 | 231-556-4 | 7632-04-4 | 可用于洗滌劑中,用作漂白劑,消毒劑和牙齒增白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