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8日,歐盟官方刊物公布歐委會第209/2005號條例,列明無需提供原產地證明即可在歐盟自由流通的紡織品清單。該條例的實施日期為2005年1月1日,適用于其附錄所列的所有紡織品類別。
貿易商或貿易商會提出疑問,假如這些紡織品不再受監(jiān)察,歐盟如何監(jiān)察中國內地進口紡織品,以評估是否需要實施市場保護措施。事實上,歐委會曾經慎重考慮過有關產品,但最后認為大部分進口產品均無需受監(jiān)察。
2004年12月22日歐盟公布了理事會第2200/2004號條例。該條例一方面永久撤銷對輸入歐盟的紡織品及服裝實施配額,另一方面列明受監(jiān)察的中國內地進口產品清單。鑒于歐盟可能對中國產品實施市場保護措施,第2200/2004號條例制定了對若干中國紡織品實施預先監(jiān)察制度。推行方式是設立一個自動進口許可證機制,效期至2005年12月31日為止。
至于歐盟前貿易專員拉米建議推行4級制度(綠、黃、橙及紅)以便有需要時可以盡快實施市場保護措施,歐盟委員會至今未做出決定。然而,歐盟委員會可根據現(xiàn)行市場保護機制,決定是否需要采取該等措施。
來源:中國WTO/TBT-SPS國家通報咨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