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1日,泰國公布有關摩托車工業(yè)標準安全要求TIS 2350-2551 (2008),作為一項強制性標準應用,取代先前的TIS 2350-2550 (2007)。 現(xiàn)標準覆蓋了關于從摩托車排放出的氣體污染物(即,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和氧化氮)排放限量的安全要求,以及污染控制裝置的耐久性。適用于空載質(zhì)量小于400 kg,最大設計速度超過50 km/h,以及氣缸容量超過50 cm3的摩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