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氣候變化和能效部正在征求關于《國家MEPS立法-輔助討論文件-履行義務&實施》的評議意見。評議截止日期為2010年8月9號,星期一。
請將書面評議意見提交到:
GEMS Legislation Team
Department of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Efficiency
PO Box 854
CANBERRA ACT 2601
或者提交到GEMS Legislation Team
概述
澳大利亞氣候變化和能效部(DCCEE)公布了一份輔助討論文件,討論了提議的澳大利亞設備和電器最低能源性能標準(MEPS)和能源標簽的國家立法的設計特征。
新的國家立法是從澳大利亞、州和地方政府對MEPS和能效標簽的最新承諾的得出的:
澳大利亞政府承諾快速部署更多的能效電氣作為其2007年太陽能學校-太陽能家庭計劃的一部分。該政策的關鍵之處在于引入溫室和能源最低標準以確保溫室效益并且以能源節(jié)約作為考慮因素制定標準;
在2009年7月,澳大利亞政府理事會(COAG)簽署了關于能源效率的國家伙伴關系協(xié)定并發(fā)表能源效益國家戰(zhàn)略(NSEE)。此次提議的立法是NSEE的重要組成部分。
DCCEE正進行一項全面的意見征詢計劃,以確保國家立法的意圖廣為人知并進行充分辯論。此次的輔助討論文件是依據(jù)DCCEE在2009年8月的廣泛討論文件得出的。首個討論文件探討了主要范圍和立法意圖并在六個主要城市召開公共咨詢論壇。最近,與COAG的最佳實踐指南的協(xié)調下,2010年1月DCCEE發(fā)布了法規(guī)影響聲明(RIS)咨詢文件。并在2010年2月在全國各地舉行一些公眾信息會議。
該補充討論文件進一步探討了由企業(yè)、個人和組織在其提交的對討論文件和RIS咨詢文件的評議意見中提出的議題。特別是探討了如何根據(jù)國家立法履行應實施的義務及其實行。
該討論文件對2010年1月公布的“電器和設備的最低能源性能標準(MEPS)和能源標簽的國家立法”的法規(guī)影響聲明(Report 2010/01)進行補充:http://www.energyrating.gov.au/library/details201001-ris-national-MEPS-labellin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