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9日正式頒布的GB 28480-2012《飾品有害元素限量的規(guī)定》,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飾品作為會與人體長期接觸的物品,其含有的有害重金屬會對人體產生一定危害,該首部強制性標準的實施,為首飾類產品在國內市場的生產、銷售,以及政府監(jiān)管提供了明確的依據。
該標準適用于除珠寶玉石以外的其他各種材質的飾品(包括兒童飾品),規(guī)定了各類飾品中鎳釋放、鉛、鎘、砷、六價鉻及汞、八項可溶性重金屬等有害物質限量的要求。標準正式實施后,對于非貴金屬首飾及擺件中的砷、汞、六價鉻、鉛總含量的要求在流通領域中設置了一年的過渡期。
和歐美飾品標準相比,新國標對飾品的要求更全面,除涉及鎳、鉛、鎘等主要有害重金屬外,還對砷、六價鉻及汞設置了限量要求,并要求在標簽或其他標識物中明示兒童首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