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網(wǎng)站3月23日消息,津巴布韋工商部近日發(fā)布貨物認證評估方案(簡稱CBCA)。根據(jù)CBCA方案的規(guī)定,自2015年5月16日起,所有出口至津巴布韋的貨物在離岸前要進行產品認證。認證合格后取得CBCA證書,清關行在貨物抵津清關時需出示CBCA證書。如未取得CBCA證書,海關將拒絕其入境。涉及產品包括:食品和農產品、護膚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