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荷蘭 |
2. | 負責機構:住房、空間計劃和環(huán)境部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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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法規(guī)草案中包含許可的必須用于待測產品中鎘含量的測量方法。
ICS:[{"uid":"71.040.40"}] HS:[] |
5. |
通報標題:包含測定鎘含量新規(guī)則的法案草案。(測定產品鎘含量的方法的法規(guī);對環(huán)境有害的物質法案2000)。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對產品鎘含量測定法的法規(guī)作整體修訂,規(guī)定了三種分析技術可用于測量產品中鎘的含量。其所允許的技術為:儀器中子活化分析(INAA),原子吸收或原子發(fā)射光譜學(AAS或ICP-MS[sic]),或感應耦合等離子質譜學(ICP-MS)和X光熒光光譜學(XRF)。到目前為止,最后一種技術是測量方法中的新技術。除此以外,也可以使用其它相當可靠的方法。 |
7. | 目的和理由:測定產品中鎘含量的方法的法規(guī),要求適應技術現(xiàn)狀。而且,已經表明有理由將新的、實用的方法加到本法規(guī)引證 |
8. | 相關文件: (1)環(huán)境有害物質法案(第24條);(2)1999年鎘法令(環(huán)境有害物質法案);(3)測定產品鎘含量的方法法規(guī),官方公報,1991,60。 |
9. |
擬批準日期:
2000/10/01 擬生效日期: 2000/10/01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0/08/23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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