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智利 |
2. | 負責機構(gòu):經(jīng)濟、發(fā)展和重建部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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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打火機
ICS:[{"uid":"97.180"}] HS:[] |
5. |
通報標題:打火機。安全要求頁數(shù):28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此標準以保證正?;蚍钦J褂眠@類打火機的使用者的合理的安全度為目的,制定了打火機要求。在此標準的制定中,考慮了國際標準ISO 9994:1995打火機——安全規(guī)范,其中主要差異是可調(diào)型打火機的最大火焰高度被確定為120 mm用以取代基于ISO 9994標準草案的150 mm,現(xiàn)正在考慮中。 |
7. | 目的和理由:安全 |
8. | 相關(guān)文件: 智利標準NCh 2539-2000 |
9. |
擬批準日期:
提意見截止日期后尚需一段處理時間 擬生效日期: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0/11/10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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