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韓國 |
2. | 負責機構:韓國食品與藥品管理局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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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化妝品
ICS:[{"uid":"71.100.70"}] HS:[] |
5. |
通報標題:關于“失效日期”草案的公報頁數(shù):2頁 使用語言:韓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 受轄于該法規(guī)的化妝品應是含有包括抗壞血酸在內的5種成份的產品,或者外觀與質量可能在30個月內變化的產品。 - 制造商/進口商應進行公認對證明失效期具有科學可行性和有效穩(wěn)定性的測試,并且根據(jù)此類穩(wěn)定性測試的結果來確定這些產品的失效期。他們必須在失效期后3年內保存與實驗相關的測試結果。 |
7. | 目的和理由:健康 |
8. | 相關文件: KFDA通報 2002-76,官方公報(2002.09.3)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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