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新加坡 |
| 2. | 負責機構:標準、生產力與創(chuàng)新委員會(SPRING SINGAPORE)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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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見附錄A。
ICS:[{"uid":"29.20"},{"uid":"29180"}] HS:[{"uid":"8535"},{"uid":" 8536"},{"uid":"8504"}] |
| 5. |
通報標題:1頁頁數:1頁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截止2003年4月1日,以前在公用事業(yè)(電力)法規(guī)(Cap 261, Rg 2)的第IV 部分規(guī)定的6種保留商品將作為控制商品轉入SPRING Singapore。這些是用于電氣安裝的電氣裝置附件。這一規(guī)定將45類控制商品納入消費者保護(安全要求)注冊計劃或CPS計劃內。這些新的控制商品的注冊將以SPRING Singapore指定的CABs或 MRA成員頒發(fā)的合格認證 (COCs) 為依據。它們被要求在投放新加坡市場之前標上安全(SAFETY)標志。 |
| 7. | 目的和理由:此項改變的目的是使現行的電氣和電子產品的管理制度合理化。將6種規(guī)定的商品作為CPS計劃下的控制商品轉 |
| 8. | 相關文件: (a) 出版提案的公報: 消費者保護(安全要求)(修訂本)法規(guī)2002;(b) 參考文件: 新加坡消費者保護(安全要求)注冊計劃信息小冊子2002版。 |
| 9. |
擬批準日期:
02-12-1 擬生效日期: 2003/04/01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3/03/15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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